合肥車管所電話上班時間
1、車管所上下班時間是什麼時候急求
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上班時間,具體的上班時間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規定。以北京市車輛管理所京北分所為例,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車管所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1)合肥車管所電話上班時間擴展資料
車管所機動車登記審核崗職責:
1、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2、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參數。
3、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比對。
4、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5、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范圍的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數據。
6、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8、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2、合肥市駕管所電話號碼
合肥車輛管理所:0551-96598,登錄安徽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官網,下來在網頁右側可以看到聯系方式。
以前駕駛證業務和車輛業務是分開的,所以區分駕管所和車管所,現在都由車管所統一辦理了。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車管所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2)合肥車管所電話上班時間擴展資料:
車管所相關規定
一,流程和崗位台。
1.車管所辦理機動車登記、駕駛員考試、發證業務時,應當使用業務流程記錄單(以下統稱《流程記錄單》),記錄機動車登記和駕駛員考試、發證的辦理情況。各崗辦理業務完畢,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字。監督崗或業務領導崗在處理各崗位反映的問題時,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註明確的處理意見。《流程記錄單》存入車輛和駕駛員檔案。
2.建立崗位台帳。機動車檢驗崗、登記受理崗應當每日記錄本崗位辦理的每輛車的車主、車型、受理日期、辦結日期等內容,並記錄車輛不符合規定的事項和處理情況。檔案管理崗、牌證管理崗除記錄上述內容外,還應當記錄每輛車的號牌號碼。
二,崗位監督
車管所每個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崗位,都有監督上一個崗位工作情況的義務,發現上一崗位交來的手續有疑問,或違反規定辦理業務,以及證、表填寫不規范、未按規定簽名蓋章等問題,應當向監督崗報告。監督崗應立即調查處理,並作好處理記錄。
三,違規報告
車管所領導違反車輛管理規定,指令辦理有關車輛管理業務,各崗位應當拒絕辦理。領導堅持要求辦理的,經辦人員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記錄有關情況。辦理後,應當及時向上級領導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四,檔案查閱
因車輛管理業務或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案件偵查需要查閱車輛檔案的,應當經車管所領導批准,經辦人與檔案保管人員共同查閱,嚴禁經辦人獨自查閱車輛檔案。需要取證的,由檔案保管人員負責出具證明或檔案復印件。除轉籍過戶外,已入庫的檔案不得再出庫。檔案庫應當設立查閱檔案室,供查閱檔案使用。其他人員未經車管所領導批准,不得進入檔案庫。
五,綜合服務
1,2009年6月16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表示,將實行車管所「一窗式」綜合服務提高工作效率。 針對車管所業務窗口數量和業務不平衡導致排隊等候嚴重或資源浪費的問題, 李江平介紹,「一窗式」綜合服務,就是要求車管所業務大廳的所有業務受理窗口都可以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主要是為了和當前大部分車管所業務大廳實行車輛和駕駛證業務分開區域、分開叫號、分開辦理的模式相區別。這一措施的提出主要是因為在實際工作中發現,由於車輛和駕駛證業務數量不平衡,導致車管所有的窗口業務量大,群眾排隊等候現象嚴重;有的窗口業務量小,造成了一定的資源浪費。因此規定所有地市車管所和縣級車管所,在加強對窗口民警業務培訓的前提下,實行「一窗式」綜合服務,所有業務受理窗口均可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群眾排隊等候的時間。
2,2009年6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表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話等現代科技手段為群眾提供服務便利。機動車所有人通過互聯網、電話選定機動車號牌號碼、預約駕駛人考試、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備案變更登記信息或者查詢交通違法信息查詢等。
3,2009年6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表示,根據公安部黨委的工作部署,公安部交管局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在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選取了十項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比較強的交通管理、車輛和駕駛人管理便民利民措施5月15日正式面向公眾推出,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
參考資料:
網路——車管所
3、合肥車管所星期六上班嗎
合肥車管所星期六是沒有上班的;政府部門在星期六、星期日的公休日一般都是放假休息的。
4、合肥車管所電話是多少?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的咨詢電話是:96598,地址:合肥市經開區宿松路與紫石路交口。
車輛管理所相關規定:
車管所辦理機動車登記、駕駛員考試、發證業務時,應當使用業務流程記錄單(以下統稱《流程記錄單》),記錄機動車登記和駕駛員考試、發證的辦理情況。各崗辦理業務完畢,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字。
監督崗或業務領導崗在處理各崗位反映的問題時,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註明確的處理意見。《流程記錄單》存入車輛和駕駛員檔案。
(4)合肥車管所電話上班時間擴展資料
車輛管理所初領駕駛證業務流程:
1、駕駛證業務受理崗受理申請,給申請人簽發預約考試憑證。
2、駕駛員考試崗預約考試,對申請人考試。考試合格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將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送檔案管理崗。不合格的,終止考試,在有關證、表上簽字,並告知申請人不合格的原因。有疑問的,報考試監督崗處理。
3、檔案管理崗復核機動車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報業務領導崗審批。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4、業務領導崗按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審批有關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送檔案管理崗。不符合規定的,簽注處理意見,送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5、檔案管理崗制證,送駕駛證業務受理崗。
6、駕駛證業務受理崗發證。
7、檔案管理崗將檔案入庫。
5、合肥車管所辦過戶手續幾點上下班
如果是夏令時,上班時間一般是上午8:30,下午15:00。下班時間上午是12:00,下午是19:00。辦理業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年修正)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6、合肥市車管所地址
1、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地址:合肥市經開區宿松路與紫石路交口。
電話:96598。
2、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管所蜀山工作站
地址:蜀山經濟開發區湖光路與仙霞路交口。
電話:96598。
3、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管所包河工作站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業區天津路與哈爾濱路交口。
電話:96598。
4、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管所廬陽工作站
地址:合肥市廬陽產業園官塘路7號。
電話:96598。
5、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管所瑤海工作站
地址:新站區文忠路與天水路交叉口。
電話:96598。
(6)合肥車管所電話上班時間擴展資料
一、合肥市車管所駕駛員考試崗崗位規范: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試計劃。
2、嚴格審核參加考試人員的身份,嚴格按照考試項目、內容、標准和規定的時限進行考試。
3、嚴肅考試紀律,規范考場秩序。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試場地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與考試無關的人員進入考試場地。
二、合肥市車管所嫌疑車輛調查崗崗位規范:
1、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資料被套用、塗改或者有偽造嫌疑,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
2、對各崗位移交的嫌疑車輛資料進行調查,建立嫌疑車輛調查台帳,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
7、車管所一般上午幾點上班?
一、車管所一般工作日上午9點上班,12點下班;下午2點上班,5點下班,周末休息。
二、車管所不同的地區上班時間會有所不同,東方地區上班早,西方地區上班晚些,具體的上班時間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規定。
三、以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車管所為例,工作時間為工作日的8:30-12:30;14:00-17:30。
(7)合肥車管所電話上班時間擴展資料:
2009年6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表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話等現代科技手段為群眾提供服務便利。機動車所有人通過互聯網、電話選定機動車號牌號碼、預約駕駛人考試、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備案變更登記信息或者查詢交通違法信息查詢等。
2009年6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表示,根據公安部黨委的工作部署,公安部交管局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在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選取了十項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比較強的交通管理、車輛和駕駛人管理便民利民措施5月15日正式面向公眾推出,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