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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最新政策

發布時間: 2022-05-19 20:09:39

1、合肥買房限購政策都有哪些

1、在市區(不含四縣一市,下同)范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合肥市區戶口限購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購。

2、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合肥非市區戶口(包括四縣一市和外地戶口,且2年內逐月交社保或個稅滿一年)限購1套,包含新房二手房

在合肥首次買房的,一般首付30%;

在合肥市區已有1套房的,市區戶口可再購1套房,在首套房全款或結清前提下,可貸款首付40%,未結清50%;

在四縣一市已有1套房的,在首套房全款或結清前提下,可貸款首付40%,未結清50%;

在四縣一市已有2套房的,1套結清,1套未結清的情況:不受理貸款,可全款

1套全款,1套貸款的情況:可結清40%,未結清50%

2套均為全款的情況:首付30%

2套均已結清的情況:首付60%

3、限貸政策:

市區居民家庭首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在外地貸款記錄,下同)、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次購房貸款記錄的。

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4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

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對於家庭名下已經擁有2套住房的職工購買第3套住房時,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停止「商轉公」貸款業務辦理。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對於合肥市區無房的:

(1)無貸款的情況:首付30%

(2)1次貸款記錄,已結清的情況:首付40%

(3)1次貸款記錄,未結清的情況:首付50%

(4)2次及以上貸款記錄,已結清的情況:首付60%

(5)2次及以上貸款記錄,沒有全部結清的情況:停止貸款

對於有1套房的:

(1)無貸款的情況:首付40%

(2)1次貸款記錄,已結清的情況:首付40%

(3)1次貸款記錄,未結清的情況:首付50%

(4)2次及以上貸款記錄,已結清的情況:首付60%

(5)2次及以上貸款記錄,沒有全部結清的情況:停止貸款

1套房和2套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比一樣,停止3套房貸款以及異地公積金貸款。

購房者注意了:2016年10月2日後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且期滿一年後,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的購房資格。

(1)2016合肥最新政策擴展資料:

外地人在合肥買房的條件:

1、外地戶口在合肥限購區買房,需要有在合肥有滿一年社保(查詢辦理)或者一年的納稅證明,同時貸款買首套房的首付最低是購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的首付款最低60%。

在非限購區買房,可以貸款買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具體條件可咨詢非限購區樓盤售樓部。

2、外地戶口在合肥買房情況有限購區和非限購區、新房和二手房等多種情況,其中限購區和非限購區針對外地戶口買房政策不同。

合肥買房限購區域為:廬陽蜀山包河瑤海;合肥買房非限購區域為:高新,經開,新站濱湖

3、購房材料:外地戶口在合肥限購區買房所需材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納稅或社保(查詢辦理)證明、未婚證明/結婚證、擁有房屋量證明(無房者開具無房證明)。

辦理商業貸款、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流程及所需證件不同,具體可咨詢貸款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及售樓部工作人員。

合肥落戶的具體措施為:

1、合理放寬城區落戶條件。

在城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滿2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1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租賃房屋的,戶口登記在集體戶。

2、全面放寬巢湖市市區及縣(市)轄建制鎮落戶條件。

在巢湖市市區、各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縣(市)轄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租賃房屋的,戶口登記在集體戶。

3、優化人才落戶政策。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選擇落戶地直接辦理。

在合肥市就業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4、解決專業技能人員落戶。

在合肥市就業的人員,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在市級以上體育運動比賽或職業技能競賽取得成績前三名,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者為其他緊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5、鼓勵投資創業人員落戶。

在合肥市投資興辦實業或者自主創業,有合法穩定的辦公經營場所並依法納稅,投資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6、放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

居民家庭戶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辦理戶口投靠遷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

符合合肥市落戶政策的戶口遷入人員,通過購買等獲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

8、妥善解決未落常住戶口問題。

公民計劃外生育子女落戶,各縣(市)區、開發區不得自行設置前置條件;其他未落常住戶口人員,經調查核實,可以辦理登記常住戶口。

2、合肥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重點產業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如在肥無自有住房,可根據人才的層次,分別按照220㎡、180-160㎡、140㎡、120㎡、90㎡標准,免費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內可分別按每年6萬元、4.8萬元、4.2萬元和3.6萬元標准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不受落戶條件限制。

二是新來合肥市重點產業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肥無自有住房的,可分別按照不高於90㎡、70㎡和50㎡標准,免費租住國有租賃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內可分別按照每年3.6萬元、2萬元和1.5萬元標准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不受落戶條件限制。

以上兩條,較以往的人才租住補貼政策,對重點產業人才提高了補貼標准,取消了落戶限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門檻。

同時,為適應人才剛性住房需求,《若干政策》提出允許合肥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在市區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在肥首次購買自住住房的重點產業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可根據人才的層次,對應享受6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標準的購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額度可適當放寬。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支持重點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

1.強化高層次人才租賃住房保障,重點產業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如在肥無自有住房,可分別按220m?、180-160m?、140m?、120m?、90m?標准,免費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內可分別按每年6萬元、4.8萬元、4.2萬元和3.6萬元標准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不受落戶條件限制。

2.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在肥就業,新來我市重點產業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肥無自有住房的,可分別按不高於90m?、70m?和50m?標准,免費租住國有租賃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內可分別按每年3.6萬元、2萬元和1.5萬元標准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不受落戶條件限制。

3.適應人才安居需要,我市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可在市區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本市戶籍家庭政策。重點產業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在肥首次購買自住住房,可分別按6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標准給予購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額度最高放寬至當期限額的兩倍。

4.引導人才穩定就業,加大穩崗力度,對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擇優發放崗位補貼,前3年按實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補貼,之後2年減半補貼。

5.深化企業技術合作,提升產業鏈穩定性和競爭力,對重點產業企業通過項目合作從市外柔性引進的非本單位研發人員,符合條件的按實付工薪30%給予企業引才補貼,單個項目(人才)補貼不超過50萬元。

6.本政策所指重點產業包括:集成電路、新型顯示、人工智慧、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軟體、智能家電、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葯、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創意文化產業。重點產業企業名錄庫由相關產業主管部門分別建立。

3、合肥買房政策是怎樣的?哪個區限購啊?

本地人買房:

1、在市區(不含四縣一市,下同)范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市區居民家庭首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
3、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在外地貸款記錄,下同)、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次購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40%;
4、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


外地人買房:

1、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2016年合肥住房限購政策
1、合肥市區本地人限購2套房;
2、外地人購房需要1年個稅社保或納稅。最低首付30%。一次購房記錄的,已結清,最低首付40%;
3、一次購房未結清首付最低50%。
4、本地人2套以上、沒有納稅社保的外地人,不給買房。
5、從嚴控制公積金貸款,停止三套房貸款。
6、停止異地公積金貸款。
7、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變;
8、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30%調整為40%。首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仍按不低於20%執行;
9、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0%。
10、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同一買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
11、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3)2016合肥最新政策擴展資料:

限購就是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是指商家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得到很好的銷售業績而採取的一系列促銷手段,往往是一些特價和降價的產品,為了防止其他商業夥伴以及同行業惡意搶購所採取的一種商業手段。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參考資料:合肥市買房

4、合肥人才引進政策是什麼

人才引進指因工作需要,當地的單位錄用一個外省、市的在職的,且就業至少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學歷高於當地人才引進的最低要求的人才來當地就業!以下是人才引進政策及租房購房補貼新規定,僅供參考!
2020合肥新政落集體戶即可買房的條件:
1.大專以上應屆畢業生
2.研究生以上留學歸國人員
3.40歲以下本科學歷
4.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5.高技能人才
除了滿足這些,還需要在合肥工作,有一個月以上社保,如果沒有社保,
落戶合肥並工作的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碩士,畢業三年內全日制本科、大專、高職畢業生,補貼標准三年內每人每年2萬,1.5萬,0.6萬(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
落戶選擇合肥市各區戶政中心去辦理,周末也可以去辦。
非全日制學歷也可以(無所謂全日制非全日制,學歷在學信網上能查到即可)
落戶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
根據這一政策,我市將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主導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以及教育、文化、衛生等公共服務領域的人才需求,定期發布人才目錄,面向全球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對於來肥企業工作且符合人才目錄的博士、全日制碩士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我市在三年內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生活補貼。
同時,鼓勵第三方機構對接產業需求和城市發展,幫助企業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每成功引進並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後,按每引
今後,我市將堅持服務基層和培養人才相結合、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著力在基層一線培養鍛煉青年人才,打造出一支高素質的基層人才隊伍,服務城市建設發展。
《關於建設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打造創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見》(合發(2017)17號)《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資助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支持人才來肥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合辦(2018]1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0年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資助申報及2018、2019年度已資助人員續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產業范圍
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智能製造、生物醫葯、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數字創意、家用電器、裝備製造、汽車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產業以及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中的電子商務、工業設計等產業。
(二)專業范圍
符合市人社局發布的《2020年合肥市急需緊缺人才目錄》。
二、申報條件
()初次申報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首次引進至我市申報范圍內企業工作的急需緊缺人才。認定時間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間為准,本輪生活補貼可享受月數從該企業為引進人才初次繳納社保之日(2019年7月1日後)起計算

5、合肥集體戶口購房新政政策

法律分析:2016年10月2日後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需要滿一年後,才有購房資格。

法律依據:《合肥市住房限購政策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解答》

(一)關於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問題

凡10月2日前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本市區戶籍家庭出售房屋後戶口遷移登記在集體戶的,仍具有本市區戶籍家庭購房資格;10月2日後因轉業、退伍、復員原因將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軍隊轉業、退伍軍人,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10月2日後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且期滿一年後,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6、合肥房地產新政全文發布!二手房限購區域確定!

剛剛,

合肥市發布房地產「新政八條」,

涵蓋學位制、

二手住房限購、

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

等八個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針對當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積極落實城市主體責任,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主要特點是,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在嚴格執行現有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基礎上,突出民生屬性、突出精準調控、突出綜合施策,多舉措滿足群眾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內容有8條:穩定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實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購措施、實行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加強住房貸款審慎管理、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嚴厲打擊各種房地產市場亂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場供應穩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開發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應計劃,加大市區居住用地供應,保障市場穩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開,按季度公開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導市場預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開竣工履約監管,對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嚴格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的主要內容

在執行我市現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基礎上,自2021年新入學起,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為精準打擊部分區域二手住房和學區房炒作行為,在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合政辦〔2016〕43號)的基礎上,進一步收緊我市部分區域二手住房限購政策,即暫停市區范圍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濱湖新區、政務文化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其他區域指定學校的學區范圍內購買二手住房。其中,學區范圍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門學區劃分方案為准,後期學區劃分若有調整,則限購范圍對應調整。

根據房地產市場交易監測情況,對出現異常交易的區域適時調整二手住房限購范圍。調整范圍由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組織購買住房政策的主要內容

針對法人、非法人組織參與購買熱點商品住房項目增多的現象,在借鑒外地調控經驗的基礎上,《通知》明確,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法人、非法人組織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經批準的人才公寓、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由於當前我市「法拍房」未納入限購范圍,近期少數外地戶籍購房者通過法拍規避限購查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價格不斷走高,少數「法拍房」甚至遠高於市場價成交,誤導市場預期。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確,對市區范圍內通過司法拍賣或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應當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

七、在途交易處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購政策執行:

1.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通過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存量房網簽系統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簽訂認購協議並能提供定金或購房款轉賬有效憑證的(不含現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出具的法律文書確認個人住房轉讓的,法律文書裁決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進入司法拍賣競價環節的。

八、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的主要內容

為規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杜絕炒賣房號行為,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通知》明確,加強房源信息公開監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記購房人數與可售房源數之比大於(含等於)1.5的熱點樓盤,均應實行搖號銷售,由開發企業委託公證機構予以公證。公證搖號銷售商品住房時,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用於剛需購房。搖號所購房源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實行搖號選房:第一步,進行選房資格搖號。首先由剛需購房人進行選房資格搖號,再由普通購房人進行選房資格搖號,剛需購房人在本類別選房資格搖號未中的,可參與普通購房人選房資格搖號。第二步,進行選房順序搖號。由獲得選房資格的購房人統一進行選房順序搖號,按順序依次選房。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須保持一致,不得變更。具體搖號辦法另行規定。

剛需購房人須滿足以下條件:(一)登記購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市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在意向登記之日前無住房轉讓記錄的;(三)登記購房之日前3年內擁有市區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四)登記購房人登記購房之日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

九、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強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嚴格「限房價」。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實行住房項目均價控制,平均備案價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讓前預測均價。

二是從嚴控制樓幢計價面積,未列入容積率計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為住房面積對外銷售,不再納入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范圍。

三是合理確定樓層差價,同一幢樓的同一套型價差幅度原則上控制在10%以內。

十、住房貸款審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強經營用途貸款合規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39號)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貸款資質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

二是嚴格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冊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分檔管理,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不得超過《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規定的各檔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機構,分別制定調整方案,在過渡期內逐步向管理要求邊際收斂(後期若有具體實施細則出台的,從其規定)。

十一、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國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中央財政支持租賃住房建設、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賃住房近17萬套。市委、市政府對租賃住房建設高度重視,採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著力落實租購並舉制度,增加租賃住房供給,千方百計保障群眾住有所居。2021年,力爭再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2萬套(間)以上,努力解決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十二、嚴厲打擊市場違規行為的主要措施

一是對市區范圍內登記人數與可售房源數之比大於(含等於)1.5的住房項目,實行搖號銷售,從源頭上堵塞價外加價行為;

二是實施舉報查處制,公布舉報電話,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

三是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嚴厲打擊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切實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告》。市相關部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通告》精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對號頭費、茶水費、捆綁銷售等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加大對房地產中介行業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加大對通過網路、自媒體等煽動房價上漲、渲染市場恐慌情緒、哄抬房價、炒作市場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有關部門將繼續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的變化,若發現不良苗頭,會及時跟進出台相應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7、想買房落戶的注意 2016年合肥戶口新政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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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肥房產新政內容介紹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房產政策,房產政策的存在是為了穩定房產市場。合肥的房產政策是比較規范的,合肥的房產政策規范了市民在辦理房屋交易的時候,必須要簽訂合同,並且有檔案歸檔。合肥對於房子的政策是比較嚴格的,合肥有很多的保障房,這是為了清理閑置了半年以上的房子而做出的一種決策。另外合肥的老舊小區一般會進行監管,也是由政府和市民共同進行的。現在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合肥房產政策。




一、全面推進網簽

市民辦理過戶等房屋交易時,也將有更多的保障。將繼續加強商品房交易合同備案管理、測繪管理、樓盤表管理、交易檔案管理。做好不動產交易與登記銜接工作,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實現登記與交易信息共享、實時互通。全面推進經紀機構存量房網簽,規范信息發布、合同簽訂行為。以實現房產公共雲服務為目標,逐步建成房產信息綜合服務平台。

二、保障房

清理閑置半年以上的房源,今年合肥將繼續圍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行統籌協調。緊緊抓住國家支持棚戶區改造的政策機遇,繼續做好國開行二期貸款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計劃申報及相關後續工作。對於已經配租的房源,合肥也會加強管理。



  三、老舊小區整治

居民代表參與監督,老舊小區環境整治工作也將繼續。合肥房產局計劃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監督體系,充分調動各區質量監督部門、街道、社居委和居民代表全程參與施工質量監督。積極圍繞「節能改造、海綿城市建設、光纖進小區、適老化」等要求,優化設計內容,提升整治水平。指導各區加強和完善「無物管」小區物業管理,分階段有區別地推動老舊小區物業服務工作。




四、物業服務企業

建立信用體系管理,合肥將全面實施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完善企業信用信息的採集、公布、使用及管理辦法,推進合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檔案的建立。

並且,結合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積極做好《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規定》修訂准備工作,探索維修資金歸集模式。常態化做好文明創建、安全生產、打擊傳銷工作,並以此為推動合肥物業管理工作實現「全覆蓋」。




合肥的老舊小區整治一般是由居民參加的,主要是為了監控小區的環境整治,也是為了完善房產地產的工程質量。合肥房產政策也是有物業服務管理的,必須要建立最有信用的物業體系。合肥的物業體系是比較完善的,由政府加以管理。不管是在哪個城市購買房子,都需要先了解當地的房產政策,因為不同城市的房產政策的內容是不一樣的。

9、合肥頒布新政8條

4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房地產「新政八條」,其中涉及學位制、二手房限購、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等政策,並明確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用於剛需購房。《通知》自4月6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包括,穩定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實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購措施,實行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嚴厲打擊各種房地產市場亂象。
首先,穩定增加居住用地供應。《通知》指出,穩定增加居住用地供應。2021年,合肥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應量的基礎上增長10%,確保全市不少於9000畝,單列租賃住房用地900畝。及時、准確、全面公開居住用地信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開竣工履約監管,對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嚴格追究其違約責任。
其次,實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在執行我市現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基礎上,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深化住房限購措施。《通知》明確,暫停市區范圍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濱湖新區、政務文化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其他區域指定學校的學區范圍內購買二手住房。暫停向法人、非法人組織出售市區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經批準的人才公寓、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除外)。通過司法拍賣或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方式取得市區范圍內商品住房的,均應當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並設置為競拍條件。
實行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通知》還提出,加強房源信息公開監督,對登記購房人數與可售房源數之比大於(含等於)1.5的熱點樓盤,均應實行搖號銷售,並由公證機構公證,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政還明確,公證搖號銷售商品住房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用於剛需購房。搖號所購房源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為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意見》還提出,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實行住房項目均價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備案價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讓前預測均價;從嚴控制樓幢計價面積,未列入容積率計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為住房面積對外銷售;合理確定樓層差價,同一幢樓的同一套型價差幅度原則上控制在10%以內。
加強住房貸款審慎管理。同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貸款資質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貸、抵押貸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嚴格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法人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規定的上限。
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已建近17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基礎上,合肥將繼續用足用好國家支持政策,深化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賃房源供給。2021年,力爭再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2萬套(間)以上,著力解決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嚴厲打擊各種房地產市場亂象。嚴禁房地產銷售中任何形式的價外加價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收取或者委託第三方收取房價款以外的團購費、咨詢服務費、信息費等任何費用,不得以捆綁搭售車位、儲藏間、委託裝修等任何形式加價或變相加價銷售;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合理傭金外,禁止向購房人或通過第三方向購房人收取購房價款之外的任何費用。嚴禁通過網路、自媒體等煽動房價上漲、渲染市場恐慌情緒、哄抬房價、惡意炒作市場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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