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拆遷按人口最新規定
1、拆遷是按戶口分房子嗎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補償是按戶口分。
拆遷分房是即按戶口本的數量分 、也要按戶口本上的人口分 。
1、如果您的房屋是城市房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人必須提供不少於原房屋拆遷安置,當然,您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2、如果是集體土地房屋(如農民自建房屋、農村祖傳房屋等),如果是永久性居住,還必須提供一定標準的安置房。
3、住宅拆遷一般不允許提供貨幣補償,否則拆遷安置方案不能經主管部門批准。
(1)合肥市房屋拆遷按人口最新規定擴展資料:
拆遷補償信息: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
1、拆遷住宅房屋補償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可分為貨幣補償、產權交換和農民自建三種。國有土地住宅拆遷補償方式可分為貨幣補償、產權房屋置換和面積標准房屋置換三種。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住宅拆遷時,拆遷人還應當在過渡期內將拆遷補助費給予被拆遷人和臨時安置補助費。
2、拆遷非住宅房屋補償
拆遷已領取營業執照用於生產經營的房屋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該補償包括房屋補償、停產停業補償以及設備安裝調試等其他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合肥市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一、拆除房地產管理部門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由政府決定承租給單位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和單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款在所有權人和使用人之間按3:7的比例進行分配。 二、實行產權調換的非住宅,在拆遷過渡期間內,拆遷人對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按以下規定予以補貼: (一)單位整體拆遷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補貼: 1、拆遷人從被拆遷人交房之日起,按勞動、人事部門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員所在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本人前12個月的月基本工資平均額的80%及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糧貼、物價補貼、獨生子女費等各種補貼和補助按月給付不到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准給付。 2、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由拆遷人按規定補償,由被拆遷人向有關部門統一繳納。 3、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已納入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拆遷時不予補貼納入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由拆遷人按退休金標准補貼。 (二)單位部分拆遷的,按拆遷建築面積每月給予每平方米30元的補貼。 (三)按經營用房安置的個體工商戶(不含徵用集體土地上的個體工商戶) 在拆遷過渡期間內的停業補助,拆遷人每月應按每平方米經營使用面積給予1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標準的1/5補貼。 (四)全額撥款單位的人員不予補貼。 三、征地轉戶被拆遷人自改的非住宅,對其用於經營或生產設施的搬遷按機械、設備評估費的10%予以補貼,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不再支付非住宅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和搬遷補助費。 四、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 (一)住宅搬遷補助費:每戶每次200元,二次搬遷另按此標准支付。 (二)非住宅搬遷補助費:辦公用房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產、商業、倉儲、加工企業8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三)實行產權調換的住宅,自行過渡臨時安置補助費根據應安置房屋面積(包含易地安置應增加的面積)在18個月以內按下列標准計算: 1、國有土地住宅臨時安置補助費:4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積 2、征地轉戶住宅臨時安置補助費:4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四)自拆自建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由拆遷人按下列標准一次性發放:戶人口3人(含3人)以下的,1500元/戶人口4~5人(含5人)的,2430元/戶人口6人(含6人)以上的,3240元/戶。 (五)實行產權調換的非住宅,自行過渡臨時安置補助費根據有照建築面積在30個月以內按下列標准計算: 1、商業用房臨時安置補助費:10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辦公、倉庫、生產用房等其他非住宅臨時安置補助費:5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六)臨時安置補助費從被拆遷人交房之月起發放至回遷安置通告時止。 (七)實行產權調換的,拆除房地產管理部門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和單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1/3由拆遷人付給房屋所有權人,2/3付給房屋承租人除非住宅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由房屋所有權人和房屋承租人平均分配。 (以上標准僅供參考,具體以政府下發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為准) 五、實行貨幣補償的,由拆遷人按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准一次性支付被拆遷人3個月的補助。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3、合肥拆遷祖居戶認定
法律分析:合肥祖居戶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一輪式二輪承包分到田。2、現戶籍在合肥且必須為非農。3、有合法的房產,且未享受過拆遷安置和福利分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4、合肥市最新拆遷補償細則
法律分析:一般按照房屋面積補償,房屋徵收補償實行產權調換或者貨幣補償方式,對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對被徵收房屋及其附屬物的補償,以及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產權調換的非住宅,在拆遷過渡期內,拆遷人對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按以下規定予以補貼:在單位整體拆遷時,拆遷人從被拆遷交房之日起,按勞動、人事部門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員所在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本人前12個月的月基本工資平均額的80%及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糧貼、物價補貼、獨生子女費等各種補貼和補助按月給付;達不到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准給付。
法律依據:《合肥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 第十四條 區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根據被徵收房屋不動產權證(含直管公房租賃證或者直管公房租賃協議,下同)、房屋登記簿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記載的面積和用途,對被徵收人予以補償;記載內容不一致的,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記載為准。被徵收房屋的權屬應當依據被徵收房屋不動產權證和房屋登記簿確認;不動產權證與房屋登記簿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准。
5、安徽省房屋拆遷補償標准及標准
安微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范圍主要有宅基地的土地補償費、房屋補償、過渡安置費、地上附屬物以及青苗費。土地補償和安置費將最多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附屬物給予等價補償,青苗費按照農作物種類來定價。對於耕地徵用,補償種類如上。土地補償費用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6、合肥拆遷按人頭怎麼算
任何一個地方拆遷,先是看房產證,確定是否有房及房主是誰,再看戶口本,確定戶主是誰及同一戶口本成員間的關系。如果戶主與房主同一,事情便很簡單,否則就會當作復雜問題處理。
總之,二者都是計算拆遷的基本條件。拆遷補償的計算有兩種,一種是按照該住房常住戶口人頭來算!一種是按照你這個房子的面積來折算!大多城鄉補償拆遷都是按照常住人口來算的,當然也會考慮住房面積!且一般提前一年左右,這一片的戶籍都會被凍結!你遷不進來的!還有就是本地區住房修建審批也會被凍結!就怕有人利用遷進戶口和多搭建住房來多要拆遷補償!你說的你爹那邊要拆遷,你和你媽的戶口是遷不進去的!建議主張你家房子的面積來要求拆遷補償!一般都是按照1陪1.5賠補。
其實農房拆遷並沒有統一的標准,有的地方是按照人頭算的,有的地方是按戶來算的,而每個地方的政策和拆遷補償方式也不一樣,有些是以房補房,有些是直接拆遷,還是要按照當地的標准來的。如果按照人口算的話,相信很多人身邊都有這樣的情況,當按照戶口的人數來算賠償的時候,男方家庭總會急著結婚生子,這樣的話賠償就能夠多一些,這樣的情況也是對村集體的公共積累用於拆遷賠償補貼或補助的應按本集體經濟成員按人頭分配補貼。
但是也有村小組建制撤銷了的情況,這時候被拆遷人就可以有兩種選擇方式了,要麼就直接賠錢,按照(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賠償。如果大家覺得這樣的方式太復雜了的話,還可以直接選擇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這是最簡單靠譜的方法。
7、拆遷安置人口認定條件
法律分析: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准一:
截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連續滿一年,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且居住在被拆遷房屋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
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准二:
截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未滿一年,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居住在被拆遷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
(一)拆遷范圍內應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二)因工作需要調回本市的幹部、職工及其隨遷家屬,在拆遷范圍內直系親屬處落戶的;
(三)因離休、退休、退職從市外遷回拆遷范圍內家中的;
(四)海員、船員、野外勘探人員、就學等人員遷回拆遷范圍家中的;
(五)本市居民因應征入伍、出國(境)而注銷拆遷范圍內的戶口,後又恢復戶口的;
(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勞動教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銷拆遷范圍內的戶口,後又恢復戶口的;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准三:
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不具有拆遷范圍內的本市常住戶口,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
(一)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屬於拆遷范圍內的應安置人口;
(二)戶口從被拆遷房屋內遷出,且拆遷時仍處於遷出狀態的海員、船員、野外勘探人員、就學等人員(不包括已在外地結婚的);
(三)因應征入伍而注銷戶口的人員;
(四)因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而注銷戶口的人員;
(五)戶口不在本市的人員,因結婚實際居住在被拆遷房屋內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滿兩年,且其配偶屬於拆遷范圍內的應安置人口;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拆遷法》
第十八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
第十九條 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形式。因危舊房改造的需要徵收房屋並進行住宅建設的,被徵收人享有回遷的權利。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外,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
第二十條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有關規定確定,但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生效之日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以投票、抽簽等方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確定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對出具的估價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負責。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調查結果。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補償估價工作。
8、合肥廬陽區拆遷戶享受過政策,等到第二年戶口遷走,享受待遇會不會取消啊?
不會。
一、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該規定可以得知,城市土地上的房屋補償依據的是被徵收房屋的價值,房屋拆遷補償和戶口沒有關系。
二、關於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
對於集體土地上房屋,雖為拆遷,但從法律關系層面來說,是土地徵收。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農村土地徵收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其中,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可以得知,農村房屋的拆遷補償與戶口人數沒有多大關系,通常是按照面積來計算補償金額,目前與戶口人數有關系的只有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具體的土地徵收補償是按面積計算還是按戶口數計算,除法律的相關規定外,還將受到地方政策的影響。
三、關於農村集體土地徵收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只享有佔有、使用權。但是涉及到農村土地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從中分得一杯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該規定得知,,對於農村土地徵收,如果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理應享有徵收補償。戶口因素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的參考因素之一,所以農村土地徵收補償與戶口有一定關系。
9、合肥商品房拆遷按人頭算還是
大多城鄉補償拆遷都是按照常住人口來算的,當然也會考慮住房面積!
任何一個地方拆遷,先是看房產證,確定是否有房及房主是誰,再看戶口本,確定戶主是誰及同一戶口本成員間的關系。
如果戶主與房主同一,事情便很簡單,否則就會當作復雜問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