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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地施工時間

發布時間: 2022-09-03 19:41:20

1、工地施工時間有規定嗎?

工地施工時間有規定,國家規定的施工時間是在:

建築施工過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而且場界環境雜訊晝間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不得大於55分貝。

如果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2、安徽合肥國家家裝規定施工時間幾點至幾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雜訊的裝修等擾民作業。」
為了不至於搞僵鄰里關系,你可以向在施工的住戶提點小意見協商下,比如告知對方你家有老人小孩需要安靜休息,請他們把有噪音的工作避開休息時間做。
我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規定,在居民住宅區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禁止在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產生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
《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規定,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雜訊。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3、合肥蜀山區望江路3號地鐵線要括寬多少米

記者從合肥交警部門了解到,根據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計劃,望江路部分路段於8月16日23時起封閉施工建設,此次施工共分兩個階段實施。交警部門發布了交通組織方案。
第一階段施工時間為2014年8月16日至2015年2月1日。封閉范圍為望江路(懷寧路至馬鞍山路段)北半幅實施全封閉施工,其中懷寧路、岳西路、潛山路、東至路、合作化路、金寨路、宿松路、徽州大道、寧國路、馬鞍山路共10處交口南北雙向保持正常通行,沿線其餘交口採取右進右出交通組織措施。
第二階段施工時間為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7月30日。封閉范圍為望江路(懷寧路至馬鞍山路段)南半幅實施全封閉施工,其中懷寧路、潛山路、石台路、肥西路、金寨路、宿松路、桐城路、徽州大道、合巢路、馬鞍山路共10處交口南北雙向保持正常通行,沿線其餘交口採取右進右出交通組織措施

4、合肥噪音擾民時間規定

在晚上22點至次日6點發出噪音屬於擾民。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鍾的就是擾民了,屬於噪音污染。如果所處的地方出現了在市區雜訊敏感區的行為就是擾民。夜間擾民時間為晚二十二點至次日六點。居民、文教區環境雜訊標准值為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環境雜訊標准值為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工業、商業、交通與居民混合區,商業集中的繁華地區環境雜訊標准值均為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噪音的界定標准如下:
1、「特殊住宅區」其環境雜訊標准值為晝間45分貝、夜間35分貝;
2、「居民、文教區」其環境雜訊標准值為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3、「一類混合區」其環境雜訊標准值為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4、「二類混合區」二者的環境雜訊標准值均為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5、「工業集中區」其環境雜訊標准值為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6、「交通干線兩側」其環境雜訊標准值為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
噪音擾民怎麼處理?
1、噪音擾民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處理:
(1)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處理;
(2)音擾民可以報警。根據聲音的大小來判斷,如果達到噪音級別,可以報警處理。
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5、合肥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2008修訂)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防治環境雜訊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環境雜訊污染的防治。第三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防治環境雜訊污染,保護和改善聲環境質量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城鄉建設規劃,採取有利於聲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鼓勵、支持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先進的防治技術和普及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科學知識。第四條 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鐵路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城鄉規劃、建設、市容環境衛生、文化、衛生、工商、商務、經濟綜合等部門應當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造成雜訊污染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治理、排除雜訊污染。第二章 監督管理第六條 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准和本區域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城市建設發展需要,科學劃定、及時調整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第八條 在下列區域內不得建設排放環境雜訊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的各類設施:
(一)對住宅區、學校、幼兒園、醫院、機關、科研單位有影響的范圍;
(二)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療養區。第十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經原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國家規定要求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十二條 因建築施工、工業生產、商業經營活動向周圍環境排放雜訊的,應當依法辦理排污申報登記手續。
逾期未辦理排污申報登記手續的,視為拒報。第十三條 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應當保持防治環境雜訊污染設施的正常運行;拆除或者閑置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的,應當提前10日報經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十四條 禁止引進雜訊排放超過國家標準的技術和設備。
禁止生產、銷售國家公布的停止生產、銷售的環境雜訊污染嚴重的設備。第十八條 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環境監測機構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雜訊污染事故、聲環境質量狀況進行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向社會定期公布。第三章 工業雜訊污染防治第十九條 向周圍環境排放工業雜訊,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第二十一條 本市二環路以內以及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范圍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雜訊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項目。第二十二條 從事生產活動確需排放偶發性強烈雜訊的,應當提前7日報當地公安部門審批,並提前2日向社會公布。
公安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作出批復,逾期未作批復,視為同意。第四章 建築施工雜訊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條 向周圍環境排放建築施工雜訊,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第二十四條 在本市建成區以內以及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范圍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因建築施工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應當於施工前3日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將批準的夜間作業時間公告附近居民。對搶修、搶險作業需要即時施工的,應當及時向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經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建築施工工地在夜間進行建築垃圾運輸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於施工前3日公告附近居民。第二十五條 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間,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時間和區域作出限制性規定,並提前7日向社會公告。第五章 交通雜訊污染防治第二十七條 公安部門根據市環境保護總體目標要求以及保護和改善聲環境質量的需要,具體劃定機動車輛禁鳴的區域、路段和時間,實行交通雜訊管制,並向社會公告。

6、合肥蒙城北路限高多少

2.5米
從下周三(4月28日)24時起,合肥市阜陽北路、臨泉路、渦陽路、清河路、蒙城北路等道路將封閉部門路面,靈璧路、荷塘路等道路將臨時封閉。4月23日,合肥市軌道集團發布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施工期間相關道路交通疏解公告。
施工時間:2021年4月28日24時至2023年8月31日24時。
封閉范圍:阜陽北路(阜陽北路與臨泉路交口北側300米范圍),臨泉路(阜陽北路與臨泉路交口西側100米范圍)。
注意事項:第二階段封閉阜陽北路高架北向南方向(北二環-臨泉路段),過往車輛可由北二環繞行,封閉時間與暢通二環放行節點一致。
封閉范圍:阜陽北路(阜陽北路與靈璧路交口北側180米至南側70米范圍),臨時封閉靈璧路。

7、合肥房子裝修有沒有法定的時間規定

房子裝修法定的時間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法>辦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雜訊的裝修等擾民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法>辦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8、合肥市對於施工工期壓縮有哪些限制,最多可壓縮工期多少?

《建築法》中並沒有規定工期可以壓縮多少的相關條款。
建設工程工期的確定與控制應當遵循安全第一、質量優先、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和環境保護的原則。一般認為合同工期相對國家定額工期可壓縮20%左右,且應採取相應的技術經濟措施。

9、合肥北雁湖鄰里中心什麼時候開工

工程項目施工計劃2020年8月15日。
合肥北雁湖鄰里中心工程項目施工計劃2020年8月15日(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通知為准)開工,建設周期850天。
鄰里中心又稱街坊中心,是源於新加坡的新型社區服務概念,其實質是集合了多種生活服務設施的綜合性市場。鄰里中心作為集商業、文化、體育、衛生、教育等於一體的「居住區商業中心」,圍繞12項居住配套功能「油鹽醬醋茶」到「衣食住行閑」,為百姓提供「一站式」的服務。

10、合肥裝修時間規定

法律分析:裝修時間應根據各地不同作息時間、季節變換以及習慣習俗等綜合確定。裝修時間包括一般裝修時問、特殊裝修時間和裝修期。

(一)一般裝修時間是指除節假日之外的正常時間。一般裝修時間各地不同季節有不同規定,如南方某些地區規定作業時間及噪音施工時間為: 作業時間:8:00~12:00 14:00~18:00 拆打時間:8:30~11:30 14:30~17:30

(二)特殊裝修時間是指節假日休息時間。為保障其他業主的休息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一般節假日原則上不允許裝修。特殊情況需要裝修,時間上應視具體情況相應縮短裝修時間,重大節假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不得進行施工裝修。

(三)裝修期是指裝修過程的完結時間,一般情況下不超過3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止法》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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