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組織部人事公示
1、組織部幹部任前公示公告後多久正式上任
任前公示公告後,大約一個月左右,也有稍長時間的。
幹部任前公示時間是從常委內會研究幹部任職的那容天開始計算嗎?回答是否定!根據有關規定,幹部任職公示期是從發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開始計算的。
舉個例子,比如,市委常委會10月9日研究,張三同志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並於當天發布了任前公示,那麼,張三任職公示期就從10月10日開始計算,而不是從10月9日開始計算。
(1)肥東組織部人事公示擴展資料工作日僅從字面上來理解就是上班工作的時間,不是法定的放假時間。回到公示期上來說,就是公示期第一天是節假日的,那麼,公示期順延,以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開始計算,比如,市委常委會9月30研究了幹部任免事項,按規定幹部任前公示應該從10月1日計算,但是國慶節是法定假日,不屬於工作日,所以,這批幹部的任前公示從10月8日起開始計算;
若是公示期間含節假日的,應予以扣除,比如,市委常委會9月28日研究了一批幹部任免事項,按照規定這批幹部的公示期應該從9月29日開始算起,但是,公示期間正好隔著一個國慶節,那麼,這批幹部的公示期就變成這樣了:9月29日-9月30日和10月8日-10月10日。
2、區委組織部的人事任命通知是區委決定的嗎?那為什麼抬頭不直接是區委關於xxxx任命的通知呢?
關於幹部的任免發文,由於幹部任免權屬不同,因此,履行幹部任免手續的操作方法也有所不同。但歸納起來大體可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組織部門代區委直接行文任免,一種是由組織部門向有關幹部任免權力機關行文提名,由相關權力機關按規定程序決定任免。
你所說的主要是第一種。由區委常委會或全委會直接任免的幹部職務,或區委委託組織部門直接決定任免的幹部職務,由組織部代區委行文任免或者組織部直接行文任免。(代區委任免的都是「區委決定」,直接任免的就是「經研究決定」)
3、請問一般縣城各個局一般工作人員的人事任命權在局裡還是組織部還是人社局?
縣級各職能局屬於科級單位,除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任命由組織部門考察任命外,縣級局屬部門內設機構如各股、室、所等負責人均為股級幹部,不屬於領導幹部范疇,其選拔任用不適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這部分幹部的任命不需要通過組織部或人事部門考察任命,由局級部門黨委或黨組根據擬任命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年齡等因素進行綜合考察後,通過黨委或黨組集體討論直接任命,也可以採取競爭上崗形式選拔任用。
(3)肥東組織部人事公示擴展資料:
人事局,公務員局和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這三個其實是一個 ,統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它是人事局跟勞動局合並的,公務員局是其下屬的一個辦公室, 負責公務員招錄管理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說來其實是組織部的一個下屬,但實際給人感覺他們是平級。
組織部是管理幹部的,像什麼幹部選拔、幹部任免都是組織部在管 ,但是像選調生,選派生我們這里也是歸組織部在管,職位調劑的時候就看各個地方的實際情況,一般是人社局自己搞,但是有時候組織部也會插手,沒辦法組織部權利比較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國國家權力機構。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4、組織部考察幹部後多久就能任前公示?
按照以往的一些慣例呢,組織部考察幹部以後。基本上要等到一個月以後基本上就可以任前公示了。
完善考核:「強調建立嚴格的推薦提名程序,是改進任職考察的一個亮點」,孫柏瑛指出,中央明確要求,堅持根據民主推薦結果,結合平時考核、年度考核掌握了解的情況。
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把組織意見和群眾意見有機結合起來。其目的就是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防止「暗箱操作」和腐敗的滋生。
科學用人:
考核是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基礎、管理監督幹部的必要手段。有關權威專家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幹部考核評價工作在改進中加強、在創新中發展,積累了重要經驗。
但也應當看到,目前幹部考核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和准確性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經常性考核制度還不夠健全,考核結果的運用還不夠充分,考核對幹部的激勵約束作用還不夠明顯,迫切需要我們加強和改進幹部考核評價工作。
5、組織部官員的任命在哪裡公示
小一點任命,政府官網,大一點的就官網電視台報紙都有,你見過任命個科長出現過在電視上嗎呵呵是吧
6、組織部、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的區別
組織部、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最大的區別是工作職能不同。其中,組織(人事)部門是組織部的工作對口下屬部門。三者的區別是:
1、從性質上看。組織部是管理領導幹部的黨的工作機構。地方黨委是黨的地方一級組織。機關黨委是黨的基層組織。黨組是黨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等部門中設立的領導機構。而組織人事部門是各機關、各單位中負責人事管理的部門。
2、從地位上看。組組部是各級黨委管理幹部的組織部門。地方黨委在本地區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組在本單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機關黨委在本單位發揮協助和監督作用。組織(人事)部門是組織部的對口下屬部門。
3、從產生方式看。組織部是黨的工作部門。地方黨委由黨的同級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機關黨委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組由本級黨的委員會批准設立。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機構設置而產生。
4、從權力來源看。組織部由本組黨委授權並對其進行報告。地方黨委由黨的同級代表大會授權並對其進行報告。機關黨委由黨員大會授權並向其報告。黨組由批准其設立的黨組織授權並對其進行報告。組織(人事)部門向本機關、本單位黨委(黨組)報告。
5、從成員產生看。組織部由上級或本級黨委選拔任命產生。地方黨委常委由黨的同級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機關黨委成員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組成員由批准其成立的黨組織決定任免。組織(人事)部門成員由本單位黨委(黨組)選拔任免。
6、從職權職責看。地方黨委對本地區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機關黨委領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工作並對每個黨員進行監督。黨組討論和決定本單位重大問題。組織部執行黨委(黨組)的決定。
(6)肥東組織部人事公示擴展資料
組織部、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的工作職能:
一、組織部。負責黨組織的發展,負責所屬地區黨政領導班子管理、配備、建設工作。負責幹部的管理、任免、培訓、獎懲,指導所在地區的人才建設,指導所在地區公務員招錄等工作。
二、黨委(黨組)
1、黨委(黨的委員會),在我國是指中國共產黨的各級委員會,特指中國共產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
2、黨組,是設立在中央和國家機關、企業、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或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黨的組織機構。
黨的委員會與下屬單位黨組織是領導關系,黨組與下屬單位黨組織是指導關系。
三、組織(人事)部門。是各單位主管人事、黨建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是黨中央在黨的組織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是組織部的下屬對口部門。
負責落實組織部的工作部署,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管理、配備、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幹部的管理、任免、培訓、獎懲,主管所在單位及與屬單位的人才建設,主管所在地區公務員招錄等工作。
7、孫良鴻的任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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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縣組織部公示任職幹部,向組織反應幹部問題給予保密嗎?
規定是必須保密的 但現實中有點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