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土地出讓
1、政策力度加大 多地樓市成交回暖
近期多個城市的樓市政策調整,力度不斷加大,政策效果逐步顯現,多地樓市成交出現好轉。6月以來,一線城市成交率先復甦,多數二三線城市成交量環比有所放大。業內人士指出,預計下半年樓市成交將呈現逐月修復態勢,同比降幅有望不斷收窄。
成交環比上升
中指研究院指出,6月以來,一線城市樓市成交量環比上升。上海、北京、廣州成交量環比增幅居前。二三線城市中,有超過八成的城市成交量環比上升,蘇州漲幅顯著。
從庫存量指標看,中指研究院監測數據顯示,7個代表城市庫存總量平穩。福州、廣州、北京地區的庫存環比有所下降,深圳、溫州、杭州、南京庫存環比略有上浮。6月以來,重點城市總體供應量環比有所增加。
貝殼研究院數據顯示,5月以來,重點監測的50城二手房成交量連續出現環比增長。二季度成交量整體比一季度增長約15%。長三角地區中,南通、合肥等地成交率先復甦。杭州、成都、南京、蘇州等強二線城市發布樓市調整政策後,二手房成交明顯增長,政策效果持續性較強。
對於房價走勢,貝殼研究院預計,今年8月普通二線城市房價有望企穩,年底部分低能級城市房價也將有所企穩。
穩樓市政策持續增多
從近期各地發布的穩樓市政策看,政策調整涉及的內容較多。
近日,六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確提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六安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雙職工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單職工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執行時間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通知》指出,繳存職工在六安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職工所購新建商品房是一次性付款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職工所購新建商品房辦理住房按揭貸款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商品房備案合同記載的首付款金額。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商品房的,貸款期限加房齡由最長不超過30年調整到最長不超過40年。
龍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出台政策支持職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對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職工家庭,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40%下調為不低於30%。提高二孩以上家庭首次公積金貸款額度,對於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下,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增加10萬元。職工家庭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無自有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額由每月600元提高至700元。
部分地區接連出台穩樓市政策。近日,合肥再次優化樓市政策,外地戶籍可補繳社保,取消企業購房限制。6月24日起,非合肥戶籍的外地居民家庭通過補繳社保、個稅即可購房,企業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也可以購買市區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前,合肥市對瑤海區、新站區以及經開區新橋產業園取消限購;其他區域外地戶籍家庭在合肥2年內累計正常繳納6個月社保(不能補繳),即可購買一套房;合肥市戶籍家庭可在限購區域購買第三套二手房,新房仍限購。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6月以來,發布穩樓市政策的地區數量持續刷新紀錄。截至目前,今年以來發布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數量已經超過450次,穩樓市政策內容不斷升級。
拿地積極性提高
從房企近期披露的拿地情況看,不少房企拿地積極性出現了較為明顯的提高。
有的房企一日之內披露多則拿地公告。以合肥城建為例,公司6月24日晚間分別披露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孫公司競得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合肥城建公告顯示,公司於2022年6月24日參加了長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活動,通過競拍方式取得合肥市長豐縣CF202213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總金額約為5.69億元,由公司自籌資金解決。公司全資子公司工業科技於2022年6月24日參加了長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活動,通過掛牌方式取得合肥市長豐縣CF202211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總金額約為4.1億元,由公司自籌資金解決。公司控股孫公司高新創投於2022年6月22日參加了肥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活動,通過掛牌方式取得合肥市肥西縣FX202233-2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總金額為2615.3萬元,由公司自籌資金解決。
在此之前,蘇州高新、天地源、南山控股、招商蛇口、卧龍地產、城投控股、城建發展等房企接連在近期披露拿地公告。
部分房企2021年全年都沒有拿地,近期恢復了拿地熱情。以卧龍地產為例,2022年6月7日,公司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舉辦的網上交易活動中,以總價7.68億元競得越城區PJ-06-7-15地塊(石泗東側地塊)土地使用權。公司2021年全年沒有披露拿地公告。
有的房企競得的單宗地塊金額較高。城建發展近日公告,2022年5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公司以22.6億元的價格競得北京市昌平區六環路土城出口土城新村改造土地一級開發項目A-07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項目總用地規模9.68公頃。
2、合肥集中供地規則調整!首提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
今天晚上,合肥市土地市場網發布了《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在公告中,合肥土拍正常再次進行了調整:自2021年8月20日起,我市市轄區和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范圍內公告出讓的居住用地(含具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地)上建設的商品住宅,均應達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質保障標准。
包河區BH202104號、蜀山區SS202116號、蜀山區SS202117號、蜀山區SS202118號、新站區XZ202107號、新站區XZ202108號、瑤海區YH202105號、瑤海區YH202106號、瑤海區YH202107號、廬陽區LY202106號、廬陽區LY202107號、廬陽區LY202108號、經開區JK202110號、經開區JK202111號、經開區JK202112號等地塊的拍賣方式為「價高者得 競裝配率 搖號」。具體操作方法為:
第一階段:競買人以舉牌方式應價,在未達到最高限價時,報價最高者且高於保留底價的,為競得人。
第二階段: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轉競商品住宅的裝配率,從30%開始競拍,每次增幅5%,最高不超過60%。此階段競得土地的,該宗地實施的商品住宅的裝配率,由地塊所在地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第三階段:競裝配率達到上限時,仍有其他競買人願意繼續參與競買的,則搖號產生競得人。
4、包河區BH202105號和經開區JK20號地塊,拍賣方式為:「價高者得 投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 搖號」,具體為:
第一階段:競買人以舉牌方式應價,在未達到最高限價時,報價最高者且高於保留底價的,為競得人。
第二階段: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仍有其他競買人願意繼續參與競買的,則轉入競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階段。
參加投報的競買人需在現場遞交參加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申請,在現場競價後的第3個工作日下午16時前投報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
評選委員會按照《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評審內容及評分標准》組織評分,確定綜合評分最高的競買人為競得人。
第三階段:如最高綜合評分的競買人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分數相同時,則搖號產生競得人。
5、商品住宅基本品質保障標准為:
①.綠色建築基本級;
②.住宅基座部外立面採用石材等富有質感、高品質的建築裝飾材料;
③.執行65%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准;
④.符合合肥市海綿城市徑流總量控制目標75%的要求;
⑤.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充電樁配建數量不低於規劃停車位的10%;
⑥.建築層高不低於2.9米。
6、關於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要求
①.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應當相對集中、成幢連片、整體建設,並以整幢或整單元為基本單位,不足一單元的應在同一單元內按連續樓層集中布置,與商品住房統一建設標准,共享小區配套設施,統一物業管理。獨立成幢的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層數不得超過同項目商品住房的最高層數。
②.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戶型設計,建築面積 60-80 平方米的兩居室應當佔70%左右、40-50平方米的一居室應當佔20%左右、100-120平方米的三居室應當佔10%左右。
③.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應包含租賃住房所在樓幢的平面設計圖。
④. 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享有按照商品住房規劃比例的車位使用權,本著就近安排的原則劃定,在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回購合同中明確。
⑤. 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樓幢主體結構封頂後,支付至相應回購款的50%;竣工驗收備案後,支付至相應回購款的80%;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並移交後,支付至相應回購款的100%。
⑥.競得人應當優先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結構封頂前,商品住房銷售面積不得超過可銷售商品住房面積的80%。
⑦.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由市房產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建築面積2500元每平方米回購,對競得人不再予以獎補。
3、肥西縣住宅類土地出讓金每平方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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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肥第二批集中供地:拍到限價後搖號,首提高品質住宅方案
據安徽省合肥市土地市場網消息,合肥市發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掛牌17宗地塊,合計出讓面積2230.58畝(約148.71萬平方米)。同時,合肥市調整土地競買規則,首次提出競品質的概念,並加強購地資金審查、競買房企資格審查。
參與過合肥市土地競買的房企人士透露,此次土拍通過資格審查、資金證明及避免關聯企業參加同一宗地塊競買等方式,提高了競買門檻,但對於房企而言,地塊保證了利潤。
完善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競得人繳清所有土地出讓金後7個工作日內,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鑒證的《商住用地交易資金來源情況申報表》及審計報告。競得人資金來源違反規定的,經批准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所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禁止其在違約行為發生後一年內參加合肥市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完善商住用地市場准入機制。合肥市要求,競買的公司法人需具有境內房地產開發資質,但不允許多個公司法人使用同一開發資質報名參與同一宗地競買。
合肥市提出,盡可能避免關聯公司報名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最大限度地防止圍標現象發生。自即日起,競買人在辦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塊的競買報名登記手續時,須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關聯公司不參加同一宗地競買的書面承諾。
競拍企業書面承諾須明確:競得土地後,如有上述情況的舉報和投訴,經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查實後,無條件接受取消土地競得資格,一年內不得報名參與合肥市范圍內土地競買的處理。
競買規則方面,公告顯示,競買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由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集體決策現場競價成交或取消供應或轉為掛牌。
具體競買方面,由原來的「價高者得 最高限價時轉競配建租賃住房 搖號」調整為「價高者得 競裝配率 搖號」和「價高者得 投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 搖號」兩種方式。
這是合肥首次在土地競買中提出「品質保障」。公告顯示,自2021年8月20日起,合肥市市轄區和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范圍內公告出讓的居住用地(含具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地)上建設的商品住宅,均應達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質保障標准。
包河區BH202105號和經開區JK20號地塊,拍賣方式為:「價高者得 投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 搖號」。
競買人以舉牌方式應價,在未達到最高限價時,報價最高者且高於保留底價的,為競得人。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仍有其他競買人願意繼續參與競買的,則轉入競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階段。
參加投報的競買人需在現場遞交參加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申請,在現場競價後的第3個工作日16時前投報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評選委員會按照《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評審內容及評分標准》組織評分,確定綜合評分最高的競買人為競得人。如最高綜合評分的競買人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分數相同時,則搖號產生競得人。
商品住宅基本品質保障標准為:綠色建築基本級;住宅基座部外立面採用石材等富有質感、高品質的建築裝飾材料;執行65%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准;符合合肥市海綿城市徑流總量控制目標75%的要求;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充電樁配建數量不低於規劃停車位的10%;建築層高不低於2.9米。
此外,包河區BH202104號、蜀山區SS202116號、蜀山區SS202117號、蜀山區SS202118號、新站區XZ202107號、新站區XZ202108號、瑤海區YH202105號、瑤海區YH202106號、瑤海區YH202107號、廬陽區LY202106號、廬陽區LY202107號、廬陽區LY202108號、經開區JK202110號、經開區JK202111號、經開區JK202112號等地塊的拍賣方式為「價高者得 競裝配率 搖號」。
購買人以舉牌方式應價,在未達到最高限價時,報價最高者且高於保留底價的,為競得人。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轉競商品住宅的裝配率,從30%開始競拍,每次增幅5%,最高不超過60%。競裝配率達到上限時,仍有其他競買人願意繼續參與競買的,則搖號產生競得人。
關於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要求包括: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應當相對集中、成幢連片、整體建設,並以整幢或整單元為基本單位,不足一單元的應在同一單元內按連續樓層集中布置,與商品住房統一建設標准,共享小區配套設施,統一物業管理。獨立成幢的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層數不得超過同項目商品住房的最高層數。
競得人應當優先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結構封頂前,商品住房銷售面積不得超過可銷售商品住房面積的80%。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由合肥市房產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建築面積2500元每平方米回購,對競得人不再予以獎補。
5、土地證上的轉讓、劃分、出讓、有什麼區別?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一級市場,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國家通過拍賣、招標、掛牌出讓和協議四種方式出讓土地。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
是土地使用權交易二級市,採取方式多為出售、交換和贈與。
出讓涉及的費用主要是土地出讓金和土地證費
轉讓涉及的費用主要是一些稅費(個人所得稅、收益稅等)
6、肥西縣紫蓬鎮紅山村唐下彎村民組苗木清表多少錢一畝?
農用地的價 格牽扯了好幾個方面,比如 位置,比如配套設施(水,電,路等), 比如種植 什麼作物,各地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你們應該咨詢當地的土地估價事務所,然後讓他們出據正式的土地估價報告,這樣才能有價格依據。國家有規定,土地出讓,必須要有正規土地估價所出據的估價報告。價格不是那個領導說了算的。
各地標准不一,您到當地國土資源局 咨詢,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