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慢性病卡門診費用怎麼報銷
發布時間: 2023-01-22 08:35:22
1、慢性門診醫保報銷政策
醫保慢性疾病的報銷政策如下:
1、參保病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或按規定在選定異地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指定慢性病相應專科葯費,由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基層醫療機構85%、其它醫療機構65%的標准支付;
2、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參保病人門診指定慢性病相應專科葯費及一般診療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每病種每人每月200元。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額標准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
3、患有多種門診指定慢性病的參保病人,最多選擇其中3個病種享受相應的門診指定慢性病醫療保險待遇。病種一經選定,在1年內原則上不予變更。參保病人患病住院期間不得同時享受門診指定慢性病醫療保險待遇;
4、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參保病人門診指定慢性病相應專科葯費應當符合本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指定慢性病葯品目錄。具體門診指定慢性病葯品目錄公布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
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即把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受同樣風險威脅的成員,用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來補償由疾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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