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主城區域 » 合肥土地市場網新站區

合肥土地市場網新站區

發布時間: 2021-05-08 15:21:48

1、安徽合肥新站區哪有民生銀行營業廳

關於民生銀行營業網點和自助設備的地理分布、公私業務營業時間、聯系電話及交通路線,請您參考 營業網點與自助設備查詢。
建議您去支行網點之前,請先致電進行確認,以免營業狀態臨時調整給您造成不便。

2、為什麼我進不去中國土地市場網?

今天登錄有點慢,但還是可以登錄進去。請耐心等等

3、中國土地市場網為什麼打不開?

多刷新一下,這是zf官方網站,伺服器水準雖然低了點,但是絕對權威。

4、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 原是哪個區

原屬瑤海

5、合肥新站區土地流轉 小鍾村怎麼流轉法?

應該是按關於合肥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的實施意見(試行) 來執行。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實施意見》(合發〔2009〕1號)精神,鼓勵、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提高農業經營規模化、組織化程度,根據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市政府《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意見》(合政〔2008〕93號)的要求,現就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流轉機制
(一)明確流轉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在堅持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關系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商和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原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扣繳流轉收益。縣區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導本區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
(二)建立流轉服務機構。各縣區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為依託,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中心主任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管負責人兼任;各鄉鎮以農經站為依託,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中心主任由鄉鎮分管負責人兼任;各村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站,村民委員會主任為服務站負責人,委派一名村幹部作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報送員,引導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意向的農戶進行有序流轉。建立健全縣區、鄉鎮、村三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平台,有條件的縣區可先行建立縣區、鄉鎮信息網路,並與市農委相應網站聯網,發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
縣區、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可設置信息聯絡、項目資質審查、收益評估、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功能窗口。
信息聯絡窗口,主要負責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和村流轉信息報送員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搜集匯總、整理登記、掛牌發布、歸檔流轉信息,聯絡流轉雙方洽談流轉有關事宜。
項目資質審查窗口,主要負責審查流轉主體的法人資格、信譽度、資金實力、經營管理能力、履約能力,以及所實施的項目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和提示項目經營風險等。
收益評估窗口,主要負責當流轉雙方對流轉價格有分歧時,受託進行轉出方土地的收益評估,提供流轉土地預期收益和流轉價格參考依據,根據市場和時間變化,提供一定比例和年限遞增的建議等。
合同簽訂和鑒證窗口,主要負責提供和指導流轉雙方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並按規定予以備案。流轉雙方有鑒證要求的,及時提供相關服務。
(三)培育流轉中介組織。鼓勵有經營資格、有經濟實力、有資信度的以土地合作社為主的中介組織,參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建立以市場為導向,自負盈虧、自主服務的運行模式。各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中介資質實施備案管理與嚴格監管。
(四)建立價格評估機制。為保護流轉雙方的權益,各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可接受委託,對流轉土地位置、農業生產基礎條件、土地收益、人均收入、供求關系等因素進行評估,並提供底價指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最終價格由承包方與受讓方協商確定,並根據市場變化,約定按一定比例和年限遞增,提倡以實物折價確定流轉價格。
(五)健全糾紛調處體系。健全縣區、鄉鎮、村三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體系。各縣區、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具體負責本區域農村土地承包和經營權流轉糾紛的仲裁。仲裁機構設在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負責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服務等基礎工作。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或鄉鎮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縣、鄉兩級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已由人民法院判決的,不再進行仲裁。
農村土地承包和經營權流轉糾紛仲裁按下列程序進行:
1.受理當事人書面申請;
2.審查立案;
3.案情調查;
4.聽取當事雙方陳述;
5.仲裁委員會成員進行合議;
6.仲裁裁決;
7.下達仲裁通知書。
二、明確流轉方式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出租、轉包、互換、轉讓、入股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一)出租。承包方自願將自己承包期內的土地,以一定期限全部或部分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業主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二)轉包。承包方自願將自己承包期內的土地,以一定期限全部或部分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業主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三)互換。因土地集中連片規模化經營等需要,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承包戶之間,自願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雙方對互換的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應互換。互換時,當事人應當簽訂流轉合同,報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同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變更等手續。互換期在一年之內的,可不辦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變更等手續。
(四)轉讓。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自願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業主,由該業主同發包方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採取轉讓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方可轉讓,並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變更等手續。轉讓後原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動滅失。
(五)入股。承包方之間自願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成立農村土地合作社,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流通。農村土地合作社章程應報請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審核,簽訂的入股合同應當在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合作社解散時,入股土地應當退回原承包方。
(六)再流轉。通過轉讓、互換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經依法登記變更後,在取得原發包方同意的基礎上,可採取出租、轉包、互換、轉讓、入股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依法再次流轉。
為提高土地規模經營效益,可以集中流轉承包土地,集中開發,連片種植養殖,興建產業基地。
三、維護流轉權益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所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是否流轉,以及流轉的對象和方式等。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流轉的轉包費、轉讓費、租金、入股分紅收益等,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三)承包方自願委託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委託的事項、許可權和期限等,並有委託人的簽名或簽章。
通過村(組)民代表會議形式決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的,願意流轉的農戶,應在村(組)民代表會議記錄上簽署意見,明確表示同意委託發包方流轉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該行為視為承包人書面委託行為。沒有承包人的書面委託,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承包人的承包土地經營權。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有農業生產經營能力的組織和個人。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五)受讓方可根據市場需求合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自主經營,享受因生產經營帶來的政治榮譽和相關的經濟待遇。
(六)流轉土地上原有農業生產設施的經營權隨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同流轉,其價值由流轉雙方根據設施的面積、構造、使用效益等協商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涉及土地等級差別需要補償的,由流轉雙方根據土地的原經營性質、流轉後的用途和土地級差等協商確定;流轉期滿,流轉土地上農業生產設施和土地等級與流轉前發生變化的,可由流轉雙方協商補償。上述價值和補償也可委託流轉服務中心評估認定,約定為現金或實物補償。
四、規范流轉程序
(一)協商。承包方與受讓方應就流轉方式、期限和具體條件等進行自願平等協商,達成流轉意向。發包方受承包方書面委託,可代表承包方統一與受讓方進行協商。
(二)審查。流轉雙方協商達成初步意向後,報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對受讓方情況進行審查(同村同組承包戶相互間轉包、租賃、互換土地或實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審查)。流轉面積500畝以下的由鄉鎮政府組織審查;500-1000畝的由縣區政府會同鄉鎮組織審查;流轉面積超過1000畝的,建立規模經營主體流轉情況檔案,經所在鄉鎮初審、縣區預審後,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對受讓方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1.資質審查:法人資格、注冊地址、信譽度、資金實力、技術水平、經營管理能力和履約能力等;
2.項目審查:實施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總體規劃要求,項目的預期效益及經營風險等。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保證金和土地復耕保證金制度。
(三)訂立合同。經審查後,在鄉鎮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監督下,雙方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發包方或中介組織受承包方書面委託,可代表承包方與受讓方訂立合同。
除代耕外,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都應簽訂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規范化書面合同(式樣見附件1)。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轉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3.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轉方式;
5.流轉土地的用途;
6.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7.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8.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9.違約責任。
(四)備案。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流轉雙方有意進行流轉合同鑒證的,可以向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或公證機關申請合同鑒證。不得強制要求流轉雙方進行流轉合同鑒證。
同一受讓方流轉土地規模達到500畝及以上的,由鄉鎮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將合同簽訂情況向縣區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申報備案;規模達到1000畝及以上的,由縣區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向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備案。
(五)歸檔。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和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站應及時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簽訂的流轉合同及其他規范性流轉書面材料等及時整理歸檔。
自2009年起,對流轉土地連續3年以上且面積達到1000畝及以上的單個規模經營主體,實行建檔申報制度,每年集中審核一次。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加強流轉管理和服務
(一)轉讓許可。承包方轉讓土地,發包方同意轉讓的應及時向鄉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報告,並配合辦理有關變更手續;發包方不同意轉讓的,應當於7日內向當事人書面說明理由。
(二)變更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的,當事人應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變更登記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向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流轉合同及復印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及其復印件;
2.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審核並登記;
3.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申請當事人出具登記證明。
(三)流轉信息管理。縣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負責指導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規范管理工作。
1.信息收集。有流轉意向的農戶,可將流轉信息告知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員或服務站,也可以採取委託流轉的方式,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委託書》(式樣見附件2),註明流轉經營權土地的地點、畝數、土地類型、流轉期限、流轉意向價格及付款方式等。流轉受讓方也可將需求信息以委託書的形式告知鄉、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機構或其他中介組織。
2.登記發布。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站負責將流轉信息及時登記、匯總、整理上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鄉鎮服務中心將信息篩選分類後掛牌發布,同時上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農業信息網上定期發布流轉信息。
3.信息月報制。從2009年起,建立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進度、規模經營等情況按月統計上報制度。各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確定專門的信息報送員,如實准確地填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模經營等相關信息,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在內部資料和相關媒體上發布。
(四)流轉檔案管理。各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機構要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檔案和台帳,並實行大戶登記備案制度。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檔案管理和報表體系,及時匯集本區域流轉情況,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備案。
(五)鼓勵規模經營。進一步加大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標准農田建設和特色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的力度,並將其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緊密結合起來,對已形成規模經營的地方,有關部門要優先立項。農業、農機、科研等部門要與規模經營主體建立定期聯系制度,優先為他們提供適用農機具、優良品種和技術培訓、信息咨詢等服務。農資部門要千方百計滿足規模經營大戶對農資的需求,優先供應,保證質量。
六、嚴格違規處理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依法認定流轉合同無效,變更或者撤銷流轉合同:
1.發包方違反民主議定原則越權流轉的;
2.依法應當經發包方同意而未經其同意擅自流轉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損害對方利益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法規有關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強制性規定的;
6、沒有取得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而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流轉合同的;
7、強迫承包方進行流轉的;
8、擅自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的。
(二)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鄉鎮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並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責任:
1.借流轉之機收回、調整承包土地的;
2.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
3.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名義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而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
4.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違法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的;
5.侵佔、截留、扣繳承包方土地流轉收益的;
6.其他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三)受讓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發包方應責成當事人限期改正: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方支付流轉費用的;
2.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生效後,受讓方一年內無實際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導致土地閑置或荒蕪的;
3.違反合同約定,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的。
(四)對處理不服的組織或個人,可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強化組織領導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成立組織,落實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政策措施。要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隊伍建設,加大對各級農經管理幹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培訓力度。要加強調查研究,注重典型示範,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各級幹部和農民群眾消除政策疑慮,形成思想共識和內在推動力。
從2009年起,市財政每年列支專項資金用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土地糾紛仲裁工作,各縣區、鄉鎮也要在預算中安排相應的配套資金,保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土地糾紛仲裁工作的需要。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土地征佔用的管理,監督農村土地合理使用。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服務和監管,防止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名,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制度和情況通報制度,不斷完善流轉機制,加強對流轉情況的督查,並對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6、求救....中國土地市場網,裡面供地結果為何沒有聯系方式這些.?

shangwang kankan

7、合肥新站區三十頭鄉政府那裡的農貿市場要拆遷嗎?

具體的拆遷計劃可以到政府相關部門查詢,也可以申請信息公開得知。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正式上線運行。該平台集合了國務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國各地省級政府批准征地信息,您可以在這上面查詢具體的徵收信息。

8、中國土地市場網,請問哪個網站可以查詢一個城市的土地拍賣公告

何為土地再開發,根據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網上提供的信息,上海在2006年時,政府部門認定的1.中國的土地市場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是政府壟斷的市場,所謂
關於中國土地資源問題,中國農業開發門戶上面有很多相關的信息,你去看看吧。 一、項目名稱三峽庫區柑橘交易中心項目二、建設地址忠縣縣城紅星路8號三、項目背景長江三峽庫區是
我想要一份中國所有海邊房子房價價格表。不知道哪位好朋友有,去中國土地市場網看看, 這個可以有!~~!,我們資料庫里。如果數據不多,我可以代勞!~多了我就沒辦法了,。如果需要請

9、土地招拍掛網上查詢是哪個網站

土地出讓方,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
想在哪個地方投資,就到當地的國土部門網站查詢。也可以在當地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查詢

10、合肥市今年擬供應土地2633公頃,其中住宅用地660公頃

3月30日,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了《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印發合肥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市本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此次《通知》中涉及的范圍包括瑤海區、包河區、蜀山區、廬陽區、高新區、經開區、新站高新區和濱湖科學城,計劃供地期限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2633公頃。

具體來看,商業服務業用地供應計劃為107公頃,占計劃總量的4.06%。居住用地供應計劃為600公頃,占計劃總量的22.78%。

在居住用地中,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為373公頃,佔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的62.17%;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用地、拆遷安置用地的供應計劃為227公頃,佔住宅用地計劃的37.83%。

租賃住房用地(單列)的供應計劃為60公頃,占供地總量的2.28%。

澎湃新聞看到,住宅土地供應中新站區供應最多(104公頃),其次是蜀山區(99.33公頃)和包河區(97.33公頃)。

來源:合肥市自如資源和規劃局網站

另外,工礦、倉儲用地供應計劃為333公頃,占計劃總量的12.65%;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主要包括機關團體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社會福利用地等)供應計劃為177公頃,占計劃總量的6.71%;交通運輸用地供應計劃為733公頃,占計劃總量的27.85%;公用設施用地供應計劃為413公頃,占計劃總量的15.69%;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供應計劃為200公頃,占計劃總量的7.60%;特殊用地供應計劃為10公頃,占計劃總量的0.38%。

《通知》稱,要合理確定年度土地供應總量,從嚴控制限制類項目用地、嚴禁為禁止類項目安排用地。積極推動存量盤活,扎實推進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積極保障租賃住房供應。完善長租房用地供應政策,進一步推進租購同權,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對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應保盡保,積極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落實中央財政支持租賃住房獎補政策。

另外,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堅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對待用地主體,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合理安排招拍掛出讓住宅用地的時序,實行「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引導住宅用地市場理性競爭。

以下為:合肥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市本級)全文:

一、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為進一步強化市級土地資源要素統籌,促進土地市場可持續發展,積極發揮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導向作用,深入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升保障和推動高質量發展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1〕194號)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政府年度計劃以及土地市場運行狀況,制定本計劃。

本計劃編制的范圍為瑤海區、包河區、蜀山區、廬陽區、高新區、經開區、新站高新區和濱湖科學城,計劃供地期限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各項決策部署,聚焦「五高地一示範」,搶抓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安徽自貿試驗區合肥片區建設等多重機遇,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轉變為主線,以推進土地要素供給側改革為目標,充分發揮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宏觀調控中的指導作用,按照「區域統籌,保障重點,總量控制,挖潛存量,優化結構,創新供應」的總體思路,合理安排合肥市本級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布局、時序和方式,為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創新高地、全國重要的先進製造業高地和具有國內比較優勢的數字經濟高地提供更精準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則

1.落實政策,產業優先。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的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等重點產業用地優先,我市「十四五」重點打造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裝備製造、家電和智能家居等千億級以上產業集群用地與優勢服務業集群用地優先。

2.城鄉統籌,保障重點。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公用設施用地以需定供、應保盡保。優先安排民生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公共設施項目用地,擴大保障性住房、養老、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用地供應,重點保障駱崗生態公園、大科學裝置集中區、東部新中心、空港經濟示範區、運河新城、自貿區等重點發展片區用地供應。

3.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在發展過程中統籌好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以生態優先為導向實現更綠色、更可持續的經濟發展,保障巢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公園城市建設等用地的供應。

4.節約集約,提高效益。規范和強化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考核,深入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優先盤活使用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資源,落實省以上開發區「標准地」供應要求,確保新增項目符合用地標准,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5.統籌規劃、租購並舉。統籌供需、近遠期、熱點與非熱點、增量與存量,考慮城市發展、產業布局、人才引進、公共配套等因素,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住宅用地供應工作的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應。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應,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切實做好我市住宅用地分類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形成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局面。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合肥市2021年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2633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1.商業服務業用地。供應計劃為107公頃,占計劃總量的4.06%。

2.居住用地。供應計劃為600公頃,占計劃總量的22.78%。

(1)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為373公頃,佔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的62.17%。

(2)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用地、拆遷安置用地。供應計劃為227公頃,佔住宅用地計劃的37.83%。

3.租賃住房用地(單列)。供應計劃為60公頃,佔住宅用地計劃的10.00%。

4.工礦、倉儲用地。供應計劃為333公頃,占計劃總量的12.65%。

5.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主要包括機關團體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社會福利用地等)。供應計劃為177公頃,占計劃總量的6.71%。

6.交通運輸用地。供應計劃為733公頃,占計劃總量的27.85%。

7.公用設施用地。供應計劃為413公頃,占計劃總量的15.69%。

8.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供應計劃為200公頃,占計劃總量的7.60%。

9.特殊用地。供應計劃為10公頃,占計劃總量的0.38%。

四、土地供應政策導向

(一)深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科學研判我市建設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則,著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確定年度土地供應總量,從嚴控制限制類項目用地、嚴禁為禁止類項目安排用地。積極推動存量盤活,扎實推進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

(二)積極保障租賃住房供應。完善長租房用地供應政策,進一步推進租購同權,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對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應保盡保,積極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落實中央財政支持租賃住房獎補政策。

(三)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按照「突出重點、民生優先」和「優化結構、有保有壓」原則,土地供應優先保證重大基礎設施、社會民生項目的用地供應,構建優質均衡的綜合公共服務體系。堅定「五高地一示範」的發展目標,強化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空間要素保障,推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高地、內陸開放新高地建設。

(四)加強土地市場建設。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堅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對待用地主體,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合理安排招拍掛出讓住宅用地的時序,實行「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引導住宅用地市場理性競爭,不斷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積極探索實施有競爭性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推行新增工業項目「標准地」供應機制,不斷深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五、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保障措施

(一)構建計劃實施的共同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定期會商、政策協調、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各職能部門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審批效率,定期研究協調解決計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支持幫助各主體推進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實施。對列入年度供應計劃的供地項目,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快辦理前期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對列入年度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的宗地,強化招商選商;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的宗地,各區政府和各用地單位,圍繞建設目標,抓緊做好工期倒排,確保開工目標按期實現。

(二)嚴格實施土地供應、開發利用和閑置預警制度,落實建設用地批後監管。依託土地供應動態監測監管系統,推進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動態監測監管,完善土地批後跟蹤監管措施,由屬地政府(管委會)強化出讓項目的履約監管,督促用地單位按照約定(規定)時間及時動工開發建設,嚴防建設用地閑置、低效利用,切實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三)健全公眾參與管理機制,加強對計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管理。供地計劃編制過程中,充分徵求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及用地單位的意見。供地計劃批准後,按照國家省市要求,通過政府(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及時開展增量存量、用地結構、開發利用和價格變化等研判,總結計劃執行情況。

附件2

合肥市本級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一、住宅用地總量和結構

2021年3月15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了合肥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2021年度合肥市市區住宅用地計劃供應660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373.3公頃;拆遷安置用地226.7公頃;租賃住房用地60公頃(單列),均為市場化租賃住房用地。

二、住宅用地供應布局

為滿足居民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2021年度適當增加熱點區域和城市新區供應量,穩定市場預期。在區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區計劃供應356.67公頃(商品住房用地186.7公頃,拆遷安置用地135.3公頃,租賃住房34.67公頃),城市新區計劃供應303.33公頃(商品住房用地186.7公頃,拆遷安置用地91.3公頃,租賃住房25.33公頃),達到均衡合理布局,促進職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應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方面。2020年10月,市政府下發了《關於編制合肥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成立了合肥市編制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各區和發改、城建、教育、房產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按照「城鄉統籌、節約集約、供需平衡、有保有壓、應保盡保、租購並舉」的土地供應政策,以用地計劃調控為手段,科學合理地編制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不斷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

2.規劃編制方面。科學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合理統籌住宅用地供應的區域和規模,加快編制住宅用地修建性規劃。

3.財政保障方面。根據新增收購儲備土地和以往年度續建項目資金需求情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保證住宅用地所需的土地收儲成本,用於支付拆遷安置、基礎設施配套。

熱點內容
合肥瑤海區招投標中心 發布:2020-09-09 14:35:50 瀏覽:505
合肥長城寬頻價格表 發布:2020-09-09 02:57:42 瀏覽:505
合肥小區名稱 發布:2020-09-10 05:51:24 瀏覽:504
365房產合肥 發布:2020-09-09 22:32:45 瀏覽:504
成都大巴包車 發布:2020-09-09 21:03:12 瀏覽:504
合肥萬達城摩天輪營業 發布:2020-09-10 08:43:47 瀏覽:503
上海合肥高鐵 發布:2020-09-09 20:23:53 瀏覽:503
合肥立特科技 發布:2020-09-09 16:27:05 瀏覽:503
合肥徽昌苑二手房 發布:2020-09-09 03:48:06 瀏覽:503
杭州到合肥高鐵時刻表查詢 發布:2020-09-17 08:24:49 瀏覽: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