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蜀山區幹部任前公示
1、幹部任免公示期限是多少天
幹部任免公示期為7—15天。幹部任免的做法是:
1、黨委(黨組)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後以一定方式發布公告。
2、由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群眾意見。
3、調查核實群眾反映的問題,並向署名或當面反映問題的群眾反饋調查核實結果。四是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決定是否實施對幹部的任用,並予以公布。公示期一般為7—15天。
(1)2018年蜀山區幹部任前公示擴展資料:
幹部上任的資格有:
1、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3、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應當經過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應當達到幹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後一年內完成培訓。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資格要求。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還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等規定的黨齡要求。
2、幹部任免公示期為幾天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前的公示期一般為七至十五天。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四十二條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前公示制度。
提拔擔任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的,除特殊崗位和在換屆考察時已進行過公示的人選外,在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後、下發任職通知前,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公示內容應當真實准確,便於監督,涉及破格提拔的還應當說明破格的具體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2)2018年蜀山區幹部任前公示擴展資料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堅持的原則: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二條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幹部;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三)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規辦事。
3、幹部任命公示格式
參考如下:
經XX研究決定,下列同志擬提拔任用(名單附後,如只有一名擬提拔幹部,可在此寫明。),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徵求廣大幹部、群眾的意見。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XX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 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 從XX月XX日起到XX月XX日止,共7天。
4、公示聯系科室 XXXXXX 地址:XXXXXX 郵編:XXXX 電話:XXXX
XXXX(任命機關)
XXXX年XX月XX日
4、組織部幹部任前公示公告後多久正式上任
任前公示公告後,大約一個月左右,也有稍長時間的。
幹部任前公示時間是從常委內會研究幹部任職的那容天開始計算嗎?回答是否定!根據有關規定,幹部任職公示期是從發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開始計算的。
舉個例子,比如,市委常委會10月9日研究,張三同志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並於當天發布了任前公示,那麼,張三任職公示期就從10月10日開始計算,而不是從10月9日開始計算。
(4)2018年蜀山區幹部任前公示擴展資料工作日僅從字面上來理解就是上班工作的時間,不是法定的放假時間。回到公示期上來說,就是公示期第一天是節假日的,那麼,公示期順延,以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開始計算,比如,市委常委會9月30研究了幹部任免事項,按規定幹部任前公示應該從10月1日計算,但是國慶節是法定假日,不屬於工作日,所以,這批幹部的任前公示從10月8日起開始計算;
若是公示期間含節假日的,應予以扣除,比如,市委常委會9月28日研究了一批幹部任免事項,按照規定這批幹部的公示期應該從9月29日開始算起,但是,公示期間正好隔著一個國慶節,那麼,這批幹部的公示期就變成這樣了:9月29日-9月30日和10月8日-10月10日。
5、幹部任職前公示期滿後未接到組織部通知,該怎麼辦
什麼公示期滿?是考察公示還是任職公示?如果任職公示期滿一般不會有問題,可能組織部比較忙在排日程,再等等或者聯系人事部門問問。如果只是考察公示,你就別費勁了
6、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幹部任前公示期限為多少天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幹部任前公示期限為7至15天。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出的。該條例於2002年7月9日頒布實施,有利於選人用人機制挑選出優秀人才,有利於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全面貫徹執行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順利發展。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6)2018年蜀山區幹部任前公示擴展資料:
在中國,除黨和國家領導人之外,省部級、地廳級、縣處級、鄉鎮和科級以上在領導崗位上的幹部,統稱為黨政領導幹部。
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是指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成員(不含正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上列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鄉鎮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副科級以上的領導成員,也被稱為黨政領導幹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7、幹部任前公示該公示什麼?如何公示
載明姓名、性別、學歷、現任職務、擬任職務,說明擬提拔該幹部,現予公示,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幹部有不適合任職的意見的,實名向某處舉報。
8、幹部任用公示後政府為何遲遲不任命
1、對經調查確實存在違紀問題的幹部,應由紀檢監察機關提出處理意見。凡准備給予紀律處分的,一律取消任用資格。
2、對經調查,雖不存在違紀問題,但存在思想道德、領導能力、決策水平等方面問題,社會影響較差的;或舉報的違紀問題不能認定的,應由組織部門根據幹部政策提出是否影響使用的意見。
3、對在公示前一年內或在公示期間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幹部,應取消任用資格。
作為幹部考察工作的延伸和補充,任職前公示制可以使任免機關在更大范圍內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更全面、更准確地了解幹部,減少用人失察失誤,也有利於防止和糾正用人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2000年12月,中組部下發了《關於推行黨政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見》 ,對任職前公示制度作了規范。
對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由紀檢監察機關視其情節提出不影響使用或暫緩使用的意見,商組織部提交常委會討論決定。
9、幹部任前公示結束後反應問題還有效嗎?
公示前反映問題
影響任命職務
結束後反映的問題,情況屬實,嚴重的,可以撤回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