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方税务局位置
1、合肥地方税务局包河区分局望湖税务所电话
包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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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开展税源调查、纳税评估、统计分析和收入计划执行等工作。
市辖区分局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征收计会科(纳税服务科)和若干管理科。
分局下设常青税务所、望湖税务所、淝河税务所。
综合科具体承办行政事务、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后勤等综合管理职能;
业务科具体承办税政、基金费、征管、法规等税收业务综合管理职能;
征收计会科(纳税服务科)具体承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二手房交易、税费计会统等工作;
管理科具体承办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 邮编:230011
包河分局办公电话:
综合科 63773408
业务科 63773409
征收科 63773410
办税服务厅
63773387、63773389、63773390、63773315
管理一科 63773401
管理二科 63773402
管理三科 63773403
管理四科 63773400
管理五科 63773405
望湖税务所 63773406、63773386
淝河税务所
63757562、63442176
2、合肥市的车船使用税交纳地点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2年车船税的通告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hefei.gov.cn 2012年01月01日 信息来源: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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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财明电[2011]2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车船税征收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车船税征收方式
(一)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机动车车船税由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二)不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税车辆和船舶,应当向车船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到车船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我市车船税具体税额标准
详见《安徽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三、我市车船税的申报缴纳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四、我市车船税纳税地点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合肥市区为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蒙城北路111号,电话:5690098、5690099);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由市、县地方税务机关另行公布。
五、纳税人办理申报缴纳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原件;
(二)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购置的新机动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辆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法律责任
各纳税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申报纳税事宜,未按规定办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即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税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2011年12月28日
3、请问一下瑶海区的国税局和地税局的位置在哪?还有包河区、庐阳区和新站区分别都在哪?
我知道,他们分别位于:
合肥市瑶海区国税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胜利路109号 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包河大道118号
合肥市新站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胜利路106号 合肥市庐阳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长江中路486号,合肥一中对面
地方税务局包河区分局 地址: 合肥 蒙城北路111号 合肥市庐阳区地税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88号
合肥市瑶海区城东地税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中心部合肥市地税新站分局 地址: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
4、请问个税纳税证明在哪里打印
到当地税务局,可以有3种方式获取:
1、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拿着缴税清单,和你单位的相关证明去税务局开这个税纳税证明;
2、个人自己拿着身份证去税务局开,但必须是本人,还需提供单位的税号;
3、凭个人身份信息,有些地方推出了网络及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查询、打印、网上查验、短信订制等多种服务,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和自助办税终端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
(4)合肥市地方税务局位置扩展资料: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参考资料:
网络-纳税人识别号
5、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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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肥有税务征管分局吗,是干什么的?具体位置在哪
一、机关主要职能:
( 1 )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 2 )按照地方政府和上一级税务机关下达的税收收入指标,完成组织收入任务。
( 3 )负责本局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 4 )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制,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 5 )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 6 )开展地方税收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 7 )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开展税务咨询。
( 8 )管理本局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严格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
( 9 )负责本局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 10 )加强本局信息化建设。
( 1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 1 )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税收调研、信息报送、税收宣传、会议组织、文档管理、政务公开、机关文印和信访、保密等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管理;负责重大工作目标和重要工作事项、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材料和其他文字综合;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办法;负责全局机动车辆的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局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机关对本局进行审计。
( 2 )人事监审股
负责全局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文化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廉政教育,廉政监督,内部审计,巡视监察、效能监察、纪检信访,受理违纪举报、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执法监察等工作。 负责本局先进股室、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3)税收管理股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税收发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户资料的微机录入、管理、整理、归档
(4)政策法制股
负责地方税收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工作。;地方税税源调查;负责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上报、审批企业的减免税管理;负责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
(5)计统征收股
认真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缓缴税款的审核、呆帐税金的认定和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负责欠税及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负责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局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负责全局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管理工作。
(6)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本局信息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7)税收管理股
负责全局的发票管理工作。
(8)检查股
主要负责全局检查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拟定税务检查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局所辖业户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局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查处重大税务案件。
(9)第一税务所
主要负责全市及市直以上大中小型企业的地方税收及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10)第二税务所
主要负责全市及市直以上大中小型企业的地方税收及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11)第三税务所
主要负责全市及市直以上行政、事业的地方税收及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13)农税局
主要负责全市及市直以上房地产企业的地方税收及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合肥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分局
地址:蒙城北路111号
7、合肥市新站区国税局地点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国税局:胜利路126号,合肥汽车站附近(0551-2168562)
需要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股东如为法人需带法人营业执照(以上均为复印件).公司章程,会计制度,会计,出纳,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公司聘书.还有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验资报告,还有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
先到国税局办税大厅领取税务登记表2份,自己填一份,交税务机关一份
均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8、合肥政务区税务局地址在哪里?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地税大厦,潜山路与休宁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