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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万达杀人

发布时间: 2021-10-14 22:44:00

1、呼和浩特市万达广场大玩家杀人案

 杀人案件属于严重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杀人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南昌红谷滩杀人事件回顾:长得美就该死?杀人动机令人毛骨悚然,结果怎样?

2019年5月24日17时18分许,江西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区凤凰中大道路段发生一起伤人案。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万某弟。120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伤者沈某鋆送往医院全力进行抢救,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2019年5月24日下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晚春的天气,阳光明媚又伴随着微风,街上行人熙熙攘攘,万达广场附近,24岁的女孩沈某鋆正与她的两个闺蜜在街上边聊边走,三个人有说有笑,刚刚大学沈某鋆目前正在南昌的某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她们畅谈着对

未来的希望和憧憬,一切是如此美好,没人能想到接下来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情有多恐怖。

一位男子一路尾随在她们身后,突然冲上前,举起刀,对着走在中间的沈某鋆重重的砍下去,并且,每一刀都对准其大动脉,刀刀致命,女孩倒地后男子又连捅数刀,然后逃离现场,只留下了身负重伤的受害人和其被这突如其来的厄运吓呆了的同伴。


后来救护车赶到,对受害者进行全力抢救,可终因伤情过重,抢救无效。

2019年5月30日上午,南昌市警方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万某弟批捕。

同年8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万谋弟故意杀人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万某弟患有双向情感障碍,2019年5月24日购买尖刀等,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目标伺机作案,期间尾随在沈某鋆及同伴三人身后,当行至和昌集团施工工地西门口时持刀连刺沈某鋆脖颈处数刀,之后逃离现场,致使沈某鋆死亡。

经过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对被告人万某弟的鉴定,万某弟在案发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9年11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被告人万某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光天化日,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这个曾给她憧憬未来的世界。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一瞬间女孩到底有多绝望,我们能知道的就是这个女孩倒地后,漂亮的衣服上浸满了鲜红的血。


网上曾有人曝光,凶手曾想杀“个子高”的女子,但接近后发现另一女子“更白更漂亮”。而凶手杀人的动机也令人不寒而栗,凶手脑子有精神病,找不到老婆,讨厌女人,想自杀,又不想一个人死,想拖一个漂亮的女人,一起死,做一对鬼夫妻。

长得美就该死,这是我听过最可笑也是最可悲的杀人动机,女孩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要用自己的生命,为凶手的恶意买单,真是“天理难容”。

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没有恶魔。也希望看到此文的人,在惋叹的同时,也一定要记住保护好自己。无法分辨人间恶魔,只能多一分防范。无法预测厄运,只能多一分警惕。

3、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路人,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了吗?

警方已经通报了跳楼男子与路人均已身亡,善后事宜正在进行中。

11月4日晚上7点的时候,湛江市赤坎区的杨某明因为一些个人纠纷问题,将缪某明砍。在5个小时后,杨某明在万达公寓跳楼自杀,正好砸中了路过的一名女子周某芳。

杨某明当场死亡,被砸女子周某芳身受重伤,经过送医抢救后治疗无效当天去世。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仅仅是两个人的一些纠纷,就有三条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三个家庭也因此不知道陷入什么境地,真是可悲可气。

发生了纠纷之后,要及时积极的去解决,不要采用这种极端的手法。这种行为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并且伤害了无辜的生命。

谁也不能在马路上行走时要随时观察楼顶,这种事故真是防不胜防。两个人具体纠纷并没有通报,是多么难以解决的事故才会让人先杀人再自杀。还是希望大家都能善良一些,被逼急了谁也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事情。

首先,杨某明的杀人行为和自杀行为就已经很极端了。但是路人周某芳实在太无辜了。所以各个大楼一定要最好防护措施,不仅仅是高空抛物行为要禁止了。要把一切危险防患于未然。

杨某明已经当场身亡,不知道路人周某芳的善后补偿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一个正值青年的女性,就这么突然无厘头的身亡了。她的家人一定很难接受。而且相关人员都已经死亡,后续赔偿一定会有很多的艰难。

还是希望警方能多多关注周某芳的补偿事件。而我们也不要在网络上以谣传谣,要坚信警方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会让周某芳的家人得到充分的安慰。总之,大家各自从事件中汲取相关教训吧。

4、红谷滩杀人案回顾:魔鬼无迹可寻,突然出现将女孩残忍杀害! 后来怎样?

2019年5月24日,江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路段发生一起凶杀案,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最后将犯罪嫌疑人万某弟抓获。2019年11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万某弟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万某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5月24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的凤凰中大道路段,南昌某事务所的一位实习律师沈某某(时年24岁)与她的两个好朋友正走在街上,突然从背后冲出一名男子,持刀对准了沈某某并直接抹向她的颈动脉,之后又被连捅数刀。

随后,沈某某的好友及路人向警方报警且拨打120急救电话,受害人沈某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而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往锐拓资本大厦的地下车库,被搜查的警方控制抓获。

此案件事发突然,沈某某无力反击在痛苦挣扎中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件事被传到网络上引起了大家的愤怒及探讨。对于案发缘由网络上有两种说法,一种说犯罪嫌疑人万某弟有精神病,想杀个漂亮女孩做鬼夫妻,并且在拔刀后发现沈某某长得好看,将目标由其高个子好友转向她;另一种说因为沈某某是实习律师,万某良是她接手案子的当事人,出于报复心理持刀行凶。

2019年5月30日上午,南昌市警方以犯罪嫌疑人万某弟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其批准逮捕。

2019年8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万某弟故意杀人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2019年5月24日购买尖刀等,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目标伺机作案,期间尾随在沈某某及同伴三人身后,当行至和昌集团施工工地西门口时持刀连刺沈某某脖颈处数刀,之后逃离现场,致使沈某某死亡。

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被告人万某弟案发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万某弟及其辩护人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论证,最后万某弟进行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且择期宣判。

2019年11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被告人万某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4岁正是绚烂的青春年华,拥有无限的美好未来,却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在光天化日下的闹市街区宣告终止。受害女孩何辜,就这么被恶意带走了性命。有人说:我们与恶的距离并不遥远,魔鬼和禽兽不讲道理却无迹可循。希望大家在外出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加强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保能力。

5、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一人,跳楼自杀为何要选在人多地方?

跳楼男子杨某是畏罪自杀,杨某杀害他人后没考虑到那么多,只想着找个地方结束自己生命。根本不会在意跳楼地点是否有人。他在跳楼前跟人发生争执,砍伤人后发现对方已经死亡。自己知道逃脱不了罪名,跑到万达41楼跳下,砸死无辜路人周某。

01、因个人纠纷将缪某砍伤致死,畏罪潜逃到万达自杀

杨某和缪某私人纠纷到底是什么样的,这个还在调查中。但再怎么争执,杨某也不应该把矛盾升级到拿刀砍人。还是下死手那种,就脑子一热把人砍伤致死。最后还逃离现场,杨某知道自己杀害他人罪无可赦,逃到万达广场选择畏罪自杀。跳楼时砸死路人这是他自己没有预料到的,所以也不能说他是故意找个人垫背。真要有这种想法,他可以完全持刀挟持路人,被砸死者周某只是刚巧在万达附近路过。非常不幸地被杨某跳楼波及。43楼120多米高度,周某一百多斤重成年人砸中。根本没有生还几率。杨某这种凶手最可恨,杀害缪某已经罪大恶极,偏偏还要去闹市跳楼。湛江那么多地方,跳海都不至于祸害到他人。

02、选在闹市跳楼是觉得自己已经难逃一死,不会考虑到是否牵连他人

湛江市赤坎区离万达广场很近,杨某又是在赤坎区缪某家中行凶。逃跑路线去了万达只是巧合,因为万达那条路车辆来往比较少,所以杨某才选在万达这个地方。也只有商场公寓比较好进去,不会有保安阻拦。我估计此时杨某已经没有理智,杀人后大脑已经没有判断能力。只想着找个地方了结自己,甚至跳楼时候都不会往地面上看会不会有人经过,也不会顾及自己跳下去会不会砸到路人。自己都要跳楼自杀,怎么可能会担心连累其他人。不幸中的万幸,跳楼事件发生时间刚好是在凌晨,如果是傍晚时间,人流量会更多。

03、无辜路人被砸死,由于杨某也死亡,家属也无法得到赔偿

本来路人周某被砸身亡已经够不幸,没曾想到还没有得到赔偿。由于杨某已经当场身亡,而且他还背着命案,杀人潜逃万达跳楼。周某被他跳下砸死是要负责任,他家属应该要对周某负责民事赔偿。毕竟周某是受到牵连的,总不能怪人家没事凌晨散步被砸吧?这种理由根本就说不过去。

04、私人纠纷导致几家人悲剧,冲动是魔鬼

一场私人纠纷,导致三条人命身亡。杨某能做出这种行为可以说丧心病狂,如果他不跑到缪某家中争执。就不会发生一系列事件,他也不用跳楼,周某也不会被他砸死。这一出事,几家人都悲痛欲绝。周某45岁年纪,说不定也已经结婚有孩子。孩子失去妈妈,家庭破碎可不是有钱就能补偿回来。杨某但凡有点理智,就不会发生命案。我相信时候他也后悔持刀砍人,不然也不会自己砍死人畏罪自杀,穷凶极恶歹徒一般只会选择逃亡。

05、网传债务纠纷不实,缪某家属声称杨某是瘾君子

杨某跳楼自杀后,个人纠纷也就被网传是缪某欠债不还,杨某讨债无果持刀砍死缪某。不过这个传闻也被缪某家属出面反驳,表示这个杨某是瘾君子,这个人不仅仅是吸毒,人品也差经常家暴妻子,导致妻离子散,老婆离婚孩子也不再理杨某这个父亲。其实吸毒者没有哪个人品好的。吸毒者就是害人害己,根本不配有婚姻和孩子。话归正题,杨某闯进缪某家里就立马对他行凶,很明显不是讨债来的。估计就是吸毒导致出现精神异常,直接入室行凶。现在纠纷原因警方还没有公布,但从缪某家属反映情况来看。杨某无疑是无辜伤害他人,甚至还跳楼连累路人周某。以杨某妻离子散状况来看,周某家属想要赔偿,估计不太可能。妻子已经离婚,跟杨某没有任何关系。杨某而已也不会有多少钱赔偿给周某家属,死者周某是整个事件中最不幸的一个。

6、三个人的致命相遇: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出差女子 ,后来怎样?

202年11月5日,湛江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0年11月4日19时许,杨某明(男,55岁,湛江市赤坎区人)在湛江市赤坎区新江路十巷缪某明(男,54岁,湛江市赤坎区人)家中,因个人纠纷持刀将缪某明砍伤,缪某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杨某明逃离现场后,于5日0时许在湛江市开发区万达公寓43层坠楼,正好砸中路人周某芳(女,45岁,陕西省西安市人)。经现场医护人员诊断,杨某明当场死亡;周某芳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行凶者没有正式工作 经常打老婆

2020年11月12日,红星新闻来到湛江市赤坎区新江路走访了解到,施害者杨某明的家在受害者缪某明的家后边,拐个约30米的弯即到。门是关的,屋内依旧静悄悄。

缪和杨年龄相仿,彼此相差1岁,缪的家人告诉红星新闻,早前,他俩还一起玩,毕竟是邻居。


11月4日那晚,杨某明为何对缪某明痛下杀手,在很多人看来,这至今都是个谜。缪某明的家人向红星新闻强调,他们家和杨某明家没有仇怨,也没有债务关系,平时也没吵架。

缪某明和杨某明都属赤坎区中华街道新江社区,11月12日,新江社区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杨某明家有三个姐妹,早前,她还去他家和他的姐妹玩,“感觉都比较正常,他就是不爱说话,话很少。”该负责人称,他没有精神病史,这事发生后,大家都感到很震惊。

而杨某明所属社区多位居民告诉红星新闻,杨某明话不多,但性格有些急躁,“有时好好的,突然就炸开的那种。”他邻居张姐说。

“他那房子是几个姐妹一起出钱帮建的。”据该负责人表示,杨某明也没什么正式工作,平时就是打散工,“这里做做,那里做做。”


据她介绍,杨某明的母亲在世时,他的姐妹经常回来,大约两年前,他母亲过世了,他的姐妹就很少回来了。

前些年,杨某明和老婆离婚后,孩子也跟着他老婆走了。“我也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平时看不出来。”社区负责人称,“我也听邻居说杨某明常打老婆,但他老婆从没到社区反映过。”

受害者缪某明的家人也向红星新闻证实,杨某明的老婆性格非常好,但杨某明常打她,后来她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被杀者前两天曾到理发店 右侧耳边有陈旧伤

新江社区“少少理发店”的老板邓姐告诉红星新闻,案发当天,缪某明的母亲还到她店里剪头发,但老太太眼睛不好,耳朵也不行,所以案发时,即便在家,她也没感受到。

而在案发前两天,缪某明也到她的理发店理发。

“无论是缪某明还是杨某明,平时都喜欢到我店里来理发。”据邓姐称,但缪某明理发更频繁一些,为人也比较随和。

前方这栋破旧的两层楼房就是缪某明的家,也是这起持刀伤人致死案的案发地

“案发前两天,他(缪某明)在我店里剪头发时,我帮他剃脸部右侧耳边的发梢时发现,发梢盖住的地方有个陈旧性的小伤疤,他担心我刮到还特意叮嘱我说,下次不要刮他的这边脸了。”邓姐说,“没想到,没有下次了。”

此外,据新江社区一些居民称,约十年前,缪某明和杨某明之间发生过疑似债务类的纠纷,后来,缪某明还找过他麻烦。

但缪某明的家人否认这一说法,他的家人告诉红星新闻说:“没有债务纠纷,也没什么矛盾,平时也没吵架,他们不知道杨某明为何这么做?”

此前,警方通报提及原因时称,“因个人纠纷”,但没提及具体原因。

红星新闻就此来到湛江市公安局采访,相关工作人员称,“具体还在调查中。”

无妄之灾降临出差路人:没有归途的差旅

然而,在这起因“个人纠纷”引发的血案约5个小时后,厄运却偏向了一条无辜的生命。“嘣”一声巨响,“我回头一看,她已趴在我腿边,距离我大概就半米。”周素芳的同事党先生哽咽着说,“当时是11月5日凌晨零点零五分,我记得很清楚”。

11月4日,陕西西安的周素芳赴湛江出差,同行的还有丈夫郭毅和党先生。当晚,他们在入住的公寓酒店斜对面吃了夜宵,返回时遭遇了这场无妄之灾。

“我们男的走得快,我和党总边走边聊,我老婆慢一点,跟在后面。”郭毅告诉红星新闻,“如果我们三人都快一点或是我老婆慢一点,可能就不会这么倒霉了。”但这只是他们的假设,而人生没有假设。郭毅和党先生也陷入深深的自责。

↑家人祭奠周素芳

“我总感觉我妻子还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郭毅告诉红星新闻,11日是妻子的头七,过去7天,他每晚都无法入睡,“看着她的遗物,总以为她还在,一摸,衣物冰凉,没有任何温度,现实一再告诉我,她真的不在了,永远都不在了。”

在周素芳的双肩包内,还留着她来时的动车票,以及被杨某明砸中致断的那把归家的钥匙,但这是一场没有归途的差旅。

现场:跳楼者曾试图砸破双层玻璃

根据高德地图检索显示,从杨某明持刀杀害缪某明的案件第一现场,到杨某明坠落的事件现场,约6.6公里。11月5日0时5分,杨某明从43层的阿墨公寓酒店坠下。

杨某明坠楼前所住的楼层

据所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告诉周素芳的亲属,杨某明是在11月3日就已经入住位于万达中心43层的阿墨公寓酒店,其入住在该层的22号房。

红星新闻走访发现,4322号房位于43层电梯旁,出电梯口右拐即是。而该房间的窗户恰恰对着万达中心5栋的入口。

据办案民警向周素芳的家属透露,当晚,杨某明是拿钝器砸开窗户,但是双层玻璃,只砸烂一层,没有办法破窗。随后,他砸开了限位器,推开玻璃坠下。

“22号房距离阿墨公寓酒店的办公点就十米左右,当时工作人员也听到砸窗的声音。”周素芳的家属透露,但门被杨某明用其他东西顶住了,所以不能有效阻止这一行为发生,最终导致杨某明坠落并砸死周素芳。

杨某明所住房间的房门门锁已经被撬开

红星新闻来到位于万达中心43层阿墨公寓酒店发现,22号房房门门锁的锁芯已经被撬开,门锁上粘贴着张透明胶。

红星新闻欲进一步了解当晚的情况时,阿墨公寓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案件警方还在调查中,不方便就此透露更多细节。”

被跳楼者砸中 权责如何划分?

周素芳的家属认为,建筑下部没有足以拦截危险物品下坠的裙楼,导致杨某明从43楼坠下时,直接砸到在路面行走的周素芳,没有任何缓冲的建筑外立面设计,存在很大危险性,是导致周素芳死亡的主要原因。

此外,阿墨公寓酒店在管理上也存在问题,当发现砸窗声时,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处置,导致事故发生,也存在责任。

家属质疑事发地建筑下部没有拦截危险物品下坠的裙楼

就家属提出的疑问,红星新闻采访管理万达公寓的物业公司——深圳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以及涉事的湛江市阿墨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但他们均拒绝记者采访。

浩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军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认为,建筑如果在设计时把裙楼(一二层往外延深建成有“大平台”的样式),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下坠物砸中路边行人。

据李军律师介绍,从各法院的判例来看,类似案件基本上是按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承担责任的比例,公寓酒店在管理上也负有一定责任。以往案例中,有事故所在地“房东”或“管理者”等主体,基于对“自己地盘”发生事故的负责,而愿给受害者一定的补偿来解决,以避免负面影响的扩大。

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洪辉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从刑事上来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就无法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从民事上分析,这里有两个受害人可提出索赔,一个是被杀害的缪某明。但如果两人之间有矛盾,要根据过错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这需要证据支撑。如果受害者也有责任,可能会减轻凶手的部分责任;如果没有,凶手则承担全部责任。

“但对于因高空坠落导致无辜路人死亡的,路人没有过错,其家人可以主张全额索赔。”徐洪辉律师说,杨某明死后,其名下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其遗产就会被作为清偿债务的财产,但杨家人名下的财产是不能被执行的,无法列为偿债的范围。

7、廊坊万达 杀人事件真的假的 凶手落网没

已经抓到了。网易新闻上有这条:2月9日,河北廊坊1名男子骑着自行车,在街头用水果刀连刺7人,其中1人重伤身亡。记者从廊坊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石某今年49岁,系黑龙江鸡西市人。石某交代,他几天前从天津静海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到廊坊,以捡拾为生,住在路边废弃房屋内。下午5时左右,在广阳区北旺乡相士屯村西口,用水果刀将一名村民扎伤。随后,在桐万路中段、南尖塔村南口、新华路等地,先后将6名行人扎伤。目前,男子已被警方抓获,据悉,该男子精神方面曾出现问题,现警方正在对其做精神方面的鉴定。
这是新闻网址:http://news.163.com/12/0210/02/7PSA9DLR00014AED.html

8、湛江一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路人,无辜路人该谁负责?

11月5日根据湛江公安局通报,湛江一名男子因个人纠纷杀害受害人后,在万达公寓跳楼自杀,而在坠楼过程中砸中一名路过的女子,经诊断两人均无生命体征,目前这起案件的善后工作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从通报内容可以看到,原本湛江男子构成了过失死亡罪,但因为这名男子已经死亡,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还是很难解决的,究竟谁应该为这名路人负责,也是个难题。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而这起案件中显然犯罪嫌疑人已经成年,需要承担民事行为能力,而其家属可能也没有相应义务要进行赔偿。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还是挺难办的,如果受害者家属要寻求赔偿,可以向当地法院寻求帮助,毕竟一条生命不能就这么白白失去。

通过这件事我想说,无论发生任何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什么要如此不珍惜呢?明明知道杀人犯法,为什么还是有人要如此蔑视法律?在替三个生命感到惋惜的同时,也想提醒一些人,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要因为冲动而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如果遇到事情,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来,还有法律为我们主持公道,否则你必将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买单”,甚至让无辜的人也受牵连

就像上面说的这个案件,它不仅仅是三条生命,更是三个家庭的支离破碎,让其家属处于悲伤的情绪之中,至于受害人如何赔偿,我相信法律会给到公正的处罚,也希望受害人家属能够得到相应赔偿,最后真心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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