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公证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1-27 00:01:35
1、合肥公证处
法律分析: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安徽肥东房产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公证需要去制定的公证处办理公证,由申请者提交申请,公证处对房产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合法活动。
房产公证的类型有:继承房产公证、赠与房产公证、遗嘱房产公证、买卖房产公证。
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3、合肥有几个公证处,地址告诉哦?
安徽.
合肥市瑶海区公证处.单位地址合肥市长江路和铜陵路交叉口北侧50米单位邮版编230011单位电话(0551)权4234700
单位传真电子邮件公证员徐应立、程李英、袁康、盛敢、卜亚楠
(0551)42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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