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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2-22 13:19:57

1、安庆到巢湖槐林高速怎么走

驾车路线:全程约134.7公里

起点:安庆站

1.安庆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民生路行驶250米,右转进入来榜路

2) 沿来榜路行驶89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中山大道

3) 沿中山大道行驶3.7公里,左转进入S228

4) 沿S228行驶4.3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S228

5) 沿S228行驶1.4公里,右后方转弯进入S228

6) 沿S228行驶12.6公里,稍向右转进入S320

7) 沿S320行驶16.6公里,稍向左转进入S228

2.沿S228行驶4.0公里,稍向右转进入X098

3.沿X098行驶21.8公里,左转进入合铜路

4.沿合铜路行驶2.5公里,右后方转弯进入X086

5.巢湖市内驾车方案

1) 沿X086行驶11.9公里,直行进入X071

2) 沿X071行驶8.9公里,过山桥,左前方转弯

3) 行驶490米,右转

4) 行驶6.0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X040

5) 沿X040行驶9.1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S319

6) 沿S319行驶110米,左转进入X139

7) 沿X139行驶7.8公里,左转进入X156

8) 沿X156行驶5.8公里,右前方转弯

9) 行驶2.9公里,右前方转弯

10) 行驶520米,直行进入X010

11) 沿X010行驶480米,直行进入X010

12) 沿X010行驶220米,在第1个出口,右转进入X068

13) 沿X068行驶12.2公里,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槐林镇政府

大约

158.1公里

途经:沪渝高速、合安高速

安庆站

进入迎宾西路,行驶1.1公里

左转,进入龙眠山北路,行驶2.9公里

靠左前方行驶,进入沪渝高速,行驶34.2公里

靠右前方行驶,进入鸽子墩枢纽,行驶170米

靠右前方行驶,进入合安高速,行驶62.0公里

靠左前方行驶,进入京台高速,行驶6.0公里

靠右前方行驶,从京台高速到庐巢路,行驶14.3公里

左转,进入庐巢路,行驶12.5公里

请直行,进入S316,行驶11.8公里

请直行,进入S316(旧),行驶13.0公里

右转,进入X068,行驶130米

槐林镇政府

2、巢湖所辖有哪些乡镇

巢湖市下辖11个镇、1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

11个镇:槐林镇、黄麓镇、栏杆集镇、苏湾镇、夏阁镇、散兵镇、银屏镇、柘皋镇、坝镇、烔炀镇、中垾镇。

1个乡:庙岗乡。

5个街道办事处:亚父街道办事处、天河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卧牛山街道办事处、中庙街道办事处。

(2)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扩展资料

巢湖居皖之中,下辖17个乡镇、街道,总面积2046平方公里,总人口92万。巢湖古称南巢、居巢,秦时设居巢县,唐朝设立巢县,1984年1月撤巢县设立县级巢湖市,1999年7月撤市设立居巢区,2011年8月撤区设县级巢湖市。

巢湖是“三古”之地。堪称古人类的起源地、古文明的发祥地、古战场的必争地。已发掘的银山智人遗址表明,距今30万年以前,人类祖先已在此繁衍生息。作为人类原始巢居的发明者、巢居文明的开拓者——有巢氏,已成为公认的中华人文始祖。巢湖自古乃兵家必争之地。

巢湖是“三将”之乡。冯玉祥、张治中、李克农都是从巢湖走出的一代名将,分别被誉为“布衣将军”、“和平将军”和“传奇将军”。

巢湖是“三水”之都。濒临长江,坐拥巢湖,是全国著名的温泉之乡。

巢湖是“三优”之城。区位优势明显。位于长三角经济区腹地、“合芜宁”金三角中心,是皖江开发开放的中心地带、合肥东向发展的前沿阵地。京福高铁、商杭高铁、宁西铁路和合宁、合巢芜高速等20多条公路干线穿境而过,巢湖港是安徽第一大内河港口,经裕溪河可通江达海。资源优势明显。

800平方公里巢湖烟波浩渺、山清水秀,景色怡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安徽省重点旅游开发区,湖光、奇花、温泉、溶洞并称“巢湖四绝”;巢湖银鱼、白米虾和大闸蟹被誉为“巢湖三珍”,素有“鱼米之乡”美誉;巢湖市拥有巢湖岸线95.78公里,适宜建港岸线34公里,是合肥通江达海的重要枢纽地;富有23种矿产资源,石灰石、白云岩储量居全省第一位。发展优势明显。巢湖是全国最大的水泥建材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渔网生产基地、全国十大钢构生产基地之一和全国著名温泉之乡。

3、巢湖市2023年拆迁区域

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
      办法》等相关规定,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巢湖市段)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巢湖市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3〕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
      (一)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
      (二)征收范围:
      1、主线部分:位于槐林镇、坝镇境内,东至巢湖与无为交界处(油坊冲)、南至坝镇夏店采石场、西至岳武高速、北至农田。
      2、安置点部分:位于黄麓镇境内,东至东倪村、南至农田、西至坑塘、北至半岛大道。
      (三)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091.65亩。
      1、主线部分:面积1056.06亩, 其中农用地1014.84亩、建设用地41.22亩、未利用地0亩。
      2、安置点部分:面积35.59亩, 其中农用地35.59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具体如下:
      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土地补偿费18392元/亩,安置补助费27588元/亩,合计45980元/亩)。
      2.建设用地: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
      3.未利用地:按照农用地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房屋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的,按照市巢湖市政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巢政〔2015〕107号)文件执行。市人民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建设安置点对房屋统一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原村庄建设用地已进行置换补偿,不再另行补偿;城市规划区内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补偿安置的,土地不再另行补偿。
      三、被征土地所涉及的人口安置及保障办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安置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待国家及省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按照新政策规定要求的社保标准执行。
      四、法律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本公告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委托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槐林、坝镇、黄麓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前期进行的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结果(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实施土地征收事宜。
      (二)在2022年2月23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巢征预告字〔2022〕9号)、2022年5月29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巢征预告字〔2022〕40号)后,在征收范围土地上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三)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亚父园区2022-G2号建设用地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皖政地巢〔2023〕1号,批准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
      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
      (一)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亚父街道境内,东至安成路、南至金庄陆、西至港口大道、北至方墩路。
      (三)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55.89亩,其中农用地155.89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具体如下:
      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2.建设用地: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
      3.未利用地:按照农用地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房屋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的,按照市巢湖市政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巢政〔2015〕107号)文件执行。市人民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建设安置点对房屋统一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原村庄建设用地已进行置换补偿,不再另行补偿;城市规划区内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补偿安置的,土地不再另行补偿。
      三、被征土地所涉及的人口安置及保障办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安置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待国家及省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按照新政策规定要求的社保标准执行。
      四、法律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本公告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委托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亚父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前期进行的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结果(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实施土地征收事宜。
      (二)在2022年10月18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巢征预告字〔2022〕68号)后,在征收范围土地上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亚父园区2022-G3号建设用地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皖政地巢〔2023〕2号,批准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
      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
      (一)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亚父街道境内,东至安成路、南至方墩路、西至港口大道、北至南外环路。
      (三)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42.71亩,其中农用地42.71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具体如下:
      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2.建设用地: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
      3.未利用地:按照农用地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房屋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的,按照市巢湖市政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巢政〔2015〕107号)文件执行。市人民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建设安置点对房屋统一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原村庄建设用地已进行置换补偿,不再另行补偿;城市规划区内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补偿安置的,土地不再另行补偿。
      三、被征土地所涉及的人口安置及保障办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安置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待国家及省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按照新政策规定要求的社保标准执行。
      四、法律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本公告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委托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亚父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前期进行的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结果(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实施土地征收事宜。
      (二)在2022年10月18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巢征预告字〔2022〕69号)后,在征收范围土地上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槐坝路补报项目建设用地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皖政地巢〔2023〕3号,批准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
      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
      (一)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槐林镇境内,东至空地、南至槐坝路、西至空地、北至S316道路。
      (三)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21亩,其中农用地1.21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具体如下:
      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2.建设用地:按《安徽省实施
      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
      3.未利用地:按照农用地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房屋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的,按照市巢湖市政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巢政〔2015〕107号)文件执行。市人民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建设安置点对房屋统一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原村庄建设用地已进行置换补偿,不再另行补偿;城市规划区内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补偿安置的,土地不再另行补偿。
      三、被征土地所涉及的人口安置及保障办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安置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待国家及省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按照新政策规定要求的社保标准执行。
      四、法律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本公告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委托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槐林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前期进行的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结果(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实施土地征收事宜。
      (二)在2022年10月28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巢征预告字〔2022〕88号)后,在征收范围土地上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4、槐林镇的乡镇简介

巢湖市槐林镇是安徽省扩权强镇试点镇,位于风光秀美的巢湖南岸,316省道穿境而过,依山傍水,交通便捷。槐林镇总面积16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5万亩。全镇辖14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镇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槐林镇集渔网之乡、鱼米之乡美誉于一身,是省级中心建制镇(副县级)。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勤劳智慧的槐林人,紧紧抓住经济建设中心不放松,他们审时度势,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明确提出“以渔网兴镇”的经济发展战略,不失时机地大力发展渔网织机,实现了由传统手工编织向机械编织的战略转变,使槐林渔网越做越大,覆盖全国,走出国门,成为全国最大的渔网生产基地,成为全镇的经济支柱产业。目前正在向“走出亚洲、网络全球”更新更高的目标冲刺,努力打造亚洲最大的渔网生产基地。槐林镇濒临巢湖,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农业发达。南大圩是巢湖著名的大粮仓,“槐祥”大米已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鱼米之乡久负盛名。
改革春风花千树,正是扬帆竞舸时。现槐林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满怀豪情地步入跨越式发展新阶段,永不自满、永不停步地奋斗。一个美丽富饶、文明和谐的新槐林必将展现在充满生机活力的安徽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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