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户口迁出
1、合肥户口迁移怎样办理
一、农村地区如何分户,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生活独立,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经批准后,可以办理分户手续。
农村地区,如是祖居户,且有合法固定的宅基地,申请人已结婚成家、单独生活,并居住在本地的,如无本人房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有其父辈相关证明和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亦可办理分户手续。独立成套住宅或者违章建筑,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未成年人及挂户人员等不得在同址分户
二、城中村分户所需材料:
1、村委会、乡(镇)、街道二级证明,证明申请人为XX村XX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婚,其所在村民组未享受拆迁安置,住宅不是违法建造的房屋且实际在本村民组单独居住;
2、建房执照;
3、土地承包责任书;
4、结婚证;
5、社区民警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实际在本村民组单独居住;申请人所住房屋未拆迁实际存在);
6、户口发生变动的祖居户人员还需提供迁移证等证明材料;
三、申请(城中村分户)样表;本人XXX(姓名)系XX街道XX社居委XX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于XX(时间)结婚且已独立生活,在XX(村民组名称)有独立合法住房并长期在此居住,此村民组暂未拆迁安置,为了方便生活,申请将本人及XX(跟随一起分户的配偶子女姓名及家庭关系,如:妻子张三)与户主XX(姓名)户口分开单独立户。 情况属实,同意分户
2、合肥户口迁移?
需要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带上房产证,契税发票
3、户口迁入合肥市手续齐全后,如何办理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五县二区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年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子女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我是合肥市包河区大圩乡人,于95年上中专户口迁出变成非农,98年毕业无工作后户口迁回原大圩乡挂户在乡...
如果您的帐户已转移到非农,你不再是村集体土地征用的一员,现在村里,你可以只享有村集体的成员享受的待遇。
5、安徽合肥市瑶海区户口迁出到什么部门,在什么地方?
到你居住地的派出所申办户口迁出手续,找派出所的户籍警
6、合肥市户口迁移
先要到接收方开接收证明和当地派出所的准迁证明,然后到你现在的户口挂靠的地方去办理,应该就ok
7、合肥市内户口迁移跨区要开准迁证吗?
合肥市内户口跨区迁移,要开准迁证。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8、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合肥市户口迁出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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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肥市户口迁出
你到亳州路派出所问问
或者直接到区政府里面办事大厅去问问你的户口属于哪个派出所
合肥市亳州路派出所
地址:亳州路畅园新村内
电话:(0551)552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