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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户口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8-01 15:30:23

1、上户口去派出所还是政务大厅

第一、先要在医院把宝宝的出生证明办了,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第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第三、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

新出生婴儿的户口,需要到父母某方所在的派出所办理,需要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每个地方不一样,有的要上环有的不要的。有的要求上环,有的则不用。
以较为复杂的为例: 第一胎,先到妇幼保健站上环,拿到上环证,必须是妇幼保健站的,如果是在别的医院上的环就再去妇幼保健站查一下环,然后去派出所,就说自己要给小孩上户,他会给你一张纸,是男女双方需要盖章的证明。拿着这张纸和上(查)环证、准生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去办理准生证的办事处计生办,他会给你开一个新生儿上户备查联(乡镇是上户证),派出所给的那张纸上要盖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办事处计生办的章。

2、汉阳政务中心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要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3、迁户口是去派出所还是去政务大厅

迁户口是去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3)汉阳区户口政务中心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第二十三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的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办法。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4、武汉市户籍管理中心在那里

武汉洪山区石牌岭的户籍管理属于珞南街派出所,在武汉体院对面,马家庄下车即可. 珞瑜路488号或198号

5、武汉市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坐几路公交

武汉市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墨水湖北路107号

可以乘坐公交车580路,646路,413路到公交站墨水湖北路汉桥路下车。

6、汉阳政务中心地址地铁三号线

在武汉市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墨水湖北路107号)附近
2.3公里 王家湾 - 地铁站
途经地铁: 轨道交通3号线 轨道交通4号线

7、汉阳区的身份证在哪里补办?

1、汉阳区的身份证在汉阳公安分局或就近的辖区派出所的户政窗口办理。

2、汉阳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在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咨询电话:84670589-8000。

3、补办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本,本人亲自到场并咨询工作人员是否需要拍摄证件照片。

4、在公安分局户政窗口领取《补办居民身份证申请表》,认真填写。

5、将《补办居民身份证申请表》、户口本等递交窗口,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录入指纹、交纳办证费等。

6、可以同时办理当场可取的临时身份证,正式身份证两个月后凭单据前来领取,或现场办理同城证件挂号快递(依据城乡距离,收费20~30元不等)。

8、武汉市汉阳区政务中心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9、在汉阳买房落户口在那办理

一、在汉阳买房落户口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二条对常住地迁移的居民,实行迁居地居住许可证制度,居民的户籍档案不再随居住地的迁移而迁移,而是及时提交符合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取得当地的居住许可证。

居民居住地临时发生变更的,应由接待单位、接待人或其他义务人及时进行登记,并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备案。

居民的居住地在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变更的,可以不做补充登记,跨设区的市变更或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登记。

第十三条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是指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包括自有住房、公有住房和租住房,稳定的生活来源包括工资收入、经营收入、其他合法货币性收入及有稳定收入的投靠人。

10、武汉市汉阳区政务中心在哪里

在汉阳墨水湖北路上,
原民政局办公楼的一、二层,
坐公交在红光村站与七里庙站之间,略偏七里庙站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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