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车管所上班时间
1、合肥市车管所蜀山工作站正月初几上班?
正月初七,也就是2022年2月8日上班。2022年春节假期: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2、合肥夏阳车管所星期天正常车检吗
你好,一般周末休息的,现在可以预约车检,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畅行安徽客户端即可选择附近的车检站预约了
3、合肥车管所24小时咨询热线?
合肥酒驾是需要去振兴驾校学习的,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才是更加安全的
4、合肥滨湖车管所中午休息吗
休息。
滨湖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车管所档案管理岗职责如下: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5、合肥车管所周六周日上班吗
合肥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的主要地方。对于每个车主来说可能对合肥车管所办理的业务比较熟悉,但合肥车管所上班时间知道吗?很多车主都问到,我在这里给大家详细说下。
由于夏季和冬季合肥车管所上班时间都不一样,但这个时间段去,车主们一定不会白跑一趟!
冬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3:00-17:00为工作时间。
夏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为工作时间。
所以合肥车主们去车管所上午最好9:00去,下午2:00去就行.
合肥车管所周末上班吗
这个每个地方规定的时间不一样,一线大城市周六车管所都会上1天班的。
上班时间: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合肥车管所周末不上班,合肥车管所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30。当然类似于办理换驾驶证的业务,直接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上面有一个满期换证,点击按照上面的步骤提交资料即可。
2021合肥车管所地址+电话一览
1、车辆管理所
电话:0551-12123(工作日9:00-17:00)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口
2、车辆管理所蜀山分所
电话:0551-12123(工作日9:00-17:00)
地址: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与仙霞路交口
3、车辆管理所瑶海分所
电话:0551-12123(工作日9:00-17:00)
地址: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口
6、合肥车管所办过户手续几点上下班
如果是夏令时,上班时间一般是上午8:30,下午15:00。下班时间上午是12:00,下午是19:00。办理业务需要在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正)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7、滨湖车管所上班时间
滨湖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档案管理岗职责如下: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