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1、合肥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在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64号附近。
提交材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1)合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扩展资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2、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可以问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不是他们的下属机构。
3、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周末有人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没人。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4、合肥市伤残鉴定中心地址在哪里
法律分析:安徽省合肥市工伤鉴定在合肥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合肥市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口东北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合肥个人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法律分析:如果是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由当事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进行鉴定。或者由当事人直接到司法鉴定所委托伤残鉴定
因工致伤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或者向当地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6、合肥伤残鉴定机构
法律分析: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只能作为调解的参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工伤职工要防止用人单位以司法鉴定为借口拖延时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7、合肥工伤鉴定中心地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三楼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7:00
受理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
(7)合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单位所在地区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3、病历资料原件1份
发生工伤时就诊医院(病历资料档案室)提供
4、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2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供
5、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原件2份
鉴定对象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受理;
2、专家组鉴定;
3、委员会评审;
4、作出结论。
8、合肥伤残鉴定机构在哪里
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只能作为调解的参考,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9、安徽省合肥市工伤鉴定所在哪里
安徽省合肥市工伤鉴定在合肥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合肥市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口东北角。
做鉴定之前要求已申请工伤认定并且治疗终结,二次手术完成。所需材料:工伤认定书、病例、出院小结、X光片、CT报告单等。
工伤认定是由各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