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新枪杀案
1、合肥杀害女友藏尸冰柜案一审宣判,该案件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被告人倪某某因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被告人倪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恋爱期间的两个年轻人,因为感情纠葛,没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从来让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剥夺他人性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从道德上来讲,作为一个男朋友的身份,本该处处维护自己的女朋友,应该关心宠爱对方,两个如胶似漆的恋人,面对面前这么温柔的女孩子,怎么能下的起毒手,在身上扎了这么多刀,而且刀刀致命,真是禽兽不如。在法律上来讲,这是故意杀人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为恋爱关系,感情纠纷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的犯罪,希望法律在原则上,也不要对犯罪嫌疑人给与宽恕处罚,强烈给与宣判死刑,还被害人还被害人的家庭一个公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一件令人发指、极其愤怒的事件,希望咱们国家更加完善国家刑法,强制给与死刑,杜绝这种凄惨的事情发生。
三、相关资料。
,法律专业词语,指法庭向当事人宣布判决结果。基本信息【词目】宣判【拼音】xuān pàn【注音】ㄒㄩㄢㄆㄢˋ 基本解释[pronounce judgment;give decision in a case] 法庭向当事人宣布判决结果。那个案件这几天就要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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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乞丐杀手”刘明武案,整个过程是怎样的?
案件背景
2006年3月6日清晨,合肥市明光路濉溪路交叉口有一处门店失火,消防队员将大火扑灭后发现房间内部竟然有一颗人头,很显然这是一起杀人焚尸案。警方通过这个案件将10天前的案件给联系了起来,10天前,肥东县通济大桥下也发现了一具被焚烧尸体,并且通过调查可知,死者皆为乞讨人员。
2002年3月17日和3月21日短短4天内在六安市金安区辖区内连续发生两起乞丐被杀案件,并且全部都是死后被焚尸。当地警方迅速联系合肥市警方,双方经过现场的证据分析出作案凶手为同一个人。
安徽省警方对此表示高度重视,派出精锐警力组成专案小组调查此案件,调查结果也是令人吃惊。去年11月至今年3月21日期间,六安市连续发生了6起乞丐被杀案件;而去年2月至10月,江苏徐州市、宿迁市及安徽泗县等地已连续发生15起杀害痴呆、乞讨人员等盲流系列案件。并且各地案件的作案手法都有相似之处,可以断定,凶手是一位连环杀人犯。
警方开始派出部分警员伪装成乞丐来勾引凶手上钩,3月22日下午5点,便衣警员发现一位一身着皮大衣、头发蓬乱的乞丐蹲在公交车站站台上,警方迅速将其制服并从身上搜出一把血迹斑斑的刀具,于是将此人带回警局调查。
通过审问可知,该男子名叫刘明武,因10年前在家乡杀人所以化名为谭仁红,伪装成乞丐来躲避家乡警方的追捕。
案件缘由
刘明武,家住贵州省松桃县乌罗镇胜利村,10年前与村里的干部有着很大的过节,心怀怨恨的他杀死了村干部的儿子。
杀人之后,他开始伪装成乞丐流荡于江苏、安徽、上海、河南等地来躲避警方追捕。由于他的身份成了乞丐,所以他也认识了各地的乞丐,他从心里是十分瞧不起这些乞丐的,因为他觉得这些人十分没有尊严并且还脏。
内心阴暗的他决定杀死这些令他讨厌的乞丐,于是他在逃亡过程中,自己通过拿石头砸、用刀捅、焚烧等手段残杀乞讨人员,具体人数多到他自己数不清,共犯下的23起杀人、伤人案件,未遂一人。
案件结果
警方通过调查得知,刘明武就是这22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杀人理由诡异,警方就将其带到了精神疾病指定医院六安市二院对刘明武进行责任能力鉴定,评定其有"完全责任能力"。
2002年8月28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杀人狂魔刘明武一案,因犯罪嫌疑人刘明武犯案23起,杀死22人,未遂1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写在最后
连环杀人犯刘明武最终被逮捕入狱,这个杀人无数的屠夫自诩为清道夫,因为他认为乞丐很脏,在他的眼里就是垃圾,垃圾是需要清理的。
小编想说,每个人都有存活的权利,刘明武只因自己变态的杀戮欲望而残暴无度的杀人,最终迎来了法律的制裁。
3、合肥碎尸案的进展不知道怎么样了我很费解,被杀害的小妞到底和凶手是什么关系?是情杀还是仇杀?
该案第一案发现场合肥蜀山新村小区,已侦破;
凶手(男,61岁) 被害人(女,24岁) 据说凶手跟受害人父亲熟悉
女孩子们为了家人和朋友,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生命更可贵!
案件始末及详情:http://ke.baidu.com/view/6891145.htm
4、安徽男子捅女友20多刀后,竟藏尸冰柜,激情杀人还是预谋杀人?
我本人看了下相关的报道的信息,这起事件像是预谋杀人,因为据报道当事人在杀女友前几天在网上搜索过“杀人后自杀,要负刑事责任吗?”“凶手家属要赔偿死者家属吗?” 等信息,还观看电影《误杀》这部电影中有杀人后掩饰犯罪行为后面再自首的情节。
根据这些信息来看,怎么都有点预谋杀人的味道。当然,我也不想说得那么绝对,有些时候脑子里会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也算正常。也许也是当时的环境让他失控实施杀人行为!
据网络媒体报道,安徽省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杀人者和被杀的人之间是情侣。
据说,男方在此前约自己的女友去自己家里吃饭,期间两人发生纠纷,随后女生被男生杀害,随后男生将女生藏尸冰柜,随后坐车回到杭州见母亲,后面再母亲的陪同下自首。
随后对男子的庭审中,男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且自己属于激情杀人,那意思应该是属于失手吧。
且按照男子的说法,当时的情况是女友先拿起了刀,然后被他夺过,然后朝女友腰部刺下,其女友倒下后,男子把刀拔出来,丢在地上,然后其女友又想捡起刀还击,但是因为受伤严重跪倒在地上,男子又夺过刀,朝女友腰部和背部捅了20多刀,至其女友死亡。
由于无法界定是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所以案件目前还未宣判。
年轻人大多都因为感情纠纷发生杀人事件,不得不说,感情让人失去理智,但是生命中还是有很多比感情重要值得珍惜的事情。不要为了一时的得失,把自己毁了!
对于这起事件,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探讨。
5、合肥,肥东2020杀人案有吗?
合肥飞到2020年是有杀人案件发生的。
6、安徽一男子指使他人教训仇敌,对方遭枪杀,他被控故意杀人,结果怎样?
安徽一男子因怀疑前妻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等原因,遂指使他人教训仇敌。孰料,3凶手在闹市区持刀枪将对方杀害后逃逸。案发后,当地警方快速侦破,抓获13人团伙,均被判刑。一年后,他落网,被指控故意杀人。然而,他赔付20万元后被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11月23日,死者家人告诉记者,他们认为法院对他量刑偏轻,要求重判,一直坚持申诉了17年。
震惊:男子闹市遭枪杀
这名指使他人作案的男子姓葛,今年49岁,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高岳镇韩楼村人,当过煤矿工人,做过煤炭生意。
被枪杀的男子叫王世贵,殁年35岁,与他同村。
11月23日,王世贵的二姐王世英告诉记者,父母育有5个孩子,弟弟在家排行第五,人称王五,“弟弟家有两个儿子,他生前靠养鱼维持全家人的生计。”
时光倒流到2002年5月10日下午4时。
当天,王世英在淮北市一个大型批发市场从事鞋子批发,当她正忙得不可开交时,电话突然响了,丈夫在电话中急切地对她说,“王五在910厂菜市场被枪杀了,正送往附近的淮北市矿工医院,不知死活,你快去一趟。”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
该医院离王世英所在地步行需要10多分钟。
她丢下手里的活儿,急忙往医院赶去,途中碰到丈夫骑摩托车来接她,“我赶到医院时,看到弟弟头上、手上全都是伤,惨不忍睹,医生说早已死亡,我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弟媳妇也哭得死去活来。”
尽管此事已过去18年,但知情人士断断续续的讲述,基本还原了当天的案发经过。
案发具体现场位于淮北市杜集区博山路西段路口,当时那里是一个比较繁华的闹市区,910厂菜市场就坐落在附近。
当时王世贵从菜市场一幢小楼上走下来,妻子跟在他旁边,一对夫妻朋友跟在他身后,他们打算打的去淮北市相山区。
正在这时,一辆奥拓车在他们附近嘎然停下,车上下来3名壮汉,两人拿着菜刀,一人端着一支制式猎枪,朝王五围了上来。
持刀的两男子冲上前去,不容分说,挥刀就砍,王五本能地用手护头,手指被当场砍断几根,他连中数刀,捂头蹲了下来。
那名枪手在他腹部“砰”地开了一枪,王五顿时倒在血泊中,地上流了一大摊鲜血。
那辆奥拓车开了过来,3名杀手钻进车里扬长而去。
枪声打破了下午的宁静。
杀手出手之快,时间极短,附近居民缓过神来后,立即拨打120和110。
接警后,淮北市杜集区公安分局立即派出20多位民警赶到现场展开侦查。
王五被迅速送到附近的淮北市矿工医院抢救,到达医院后,他还没来得及送上手术台,医生发现他已停止了呼吸。
经法医鉴定,他的肝脏和脾脏被霰弹击穿,胸腔里满是血,他身中10余刀,失血性休克死亡。
破案:警方快速抓获13人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闹市持枪杀人,这就是震惊安徽的淮北“5.10”持枪杀人案,后来安徽省公安厅发去明码电报,将此案正式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时任公安厅长崔亚东、副厅长陈小平指示淮北警方加大侦破力度。
通宵的案情分析会上,淮北警方专案组根据此案特点,推测出一个结论:这起恶性枪杀案件带有明显的雇佣性质,背后一定有一个幕后操纵者。
通过深入细致地走访摸排和调查取证,一名姓韩的男子浮出水面。
2002年6月14日凌晨,韩某被淮北警方抓获归案。
一嫌犯落网。资料图经过审讯,他交代了伙同他人持枪杀害王世贵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民警循线追击,远赴陕西、河南、浙江、江苏、湖北和新疆等地,经过连续49天的艰苦追捕,又相继抓获12名嫌犯,缴获作案用猎枪1支、出租车1辆、砍刀5把及人民币6万元,此案被淮北警方成功侦破,安徽省公安厅对淮北市公安局通报表彰。
追击:主谋逃亡一年自首
通过对该团伙的审讯,专案组发现此案背后还有一位姓葛的男子,他就是当初案情分析会上推测出的那名幕后指使者,这时他神秘失踪。
专案组给葛某的画像是,初中文化,当过煤矿工人,做过煤炭生意,10多年前与王世贵有矛盾。
葛某开始被追捕。
2002年7月8日,葛某涉嫌故意杀人经淮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
2003年1月,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周德山一审宣判称,韩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开枪射杀王世贵的男子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其余11人犯私藏枪支罪等均被判刑,并相应地赔偿死者家人的经济损失。
同年6月4日,逃亡一年之后,葛某到淮北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他向警方交代称,1990年他与妻子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合,3年后便离了婚,“后来王五好像与她有关系。”“王五平时常欺负人,他与我实际上也没有直接冲突,我心里一直认为这个家伙坏得很。”
他称,2002年4月份的一天,他与朋友韩某等在淮北市二马路一家烧鸡公饭店吃饭,席间他去解小便,突然看到王五从饭店门口路过,王五没看到他,他回到酒桌上便对韩某等人说,“王五这个家伙太坏了,你有机会去教训一下他。”对方表示同意。
后来,在韩的要求下,葛某安排他人与韩联系寻找王世贵。
案发当天上午10时左右,有人通知韩某说发现了王世贵,韩便带两人持两把菜刀和一支猎枪去堵截王世贵。
当天下午4时左右,他们在910厂附近的菜市场街口与王世贵相遇,韩等两人持刀砍向王世贵,另一人朝他身上打了一枪。
案发后,葛某连夜将韩某等3名凶手送往安徽合肥,并提供6000元钱,后来又电话通知韩说王世贵死了,让他们逃跑。
2003年7月14日,淮北市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葛某犯故意杀人罪,认为他目无国法,预谋故意伤害他人,对王世贵的死亡采取放任态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判决:赔付20万获缓刑
同年8月4日,淮北市中级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称在该院主持下,葛某与死者王世贵的母亲等家人自愿达成协议,王世贵家人要求葛某赔偿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20万元,并要求对葛某判处缓刑或不判刑,以利于王葛两家的安定团结,葛某愿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开庭前先付12万元给法院,判决生效后如葛某能判处缓刑,再将那笔钱交给王家,余款两个月内付清。
庭审时,葛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异议,他陈述称,不想打死王世贵,只想教训他,打他一顿。
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指使韩某等人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葛的辩护人提出的他一贯表现较好,经常资助孤寡老人和贫困学生,在群众中有威信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鉴于葛有投案自首情节,且主动提出加倍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根据当事人双方亲属的要求,为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双方的团结,依法对葛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2003年8月5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称,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不服:死者家人申诉17年
死者王世贵的姐姐王世英告诉记者,葛某一审宣判后,他们不服,认为量刑偏轻,遂向安徽省高院提出申诉,2005年5月19日,该院出具再审决定书,称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指令淮北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接到再审通知后,同年6月1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作出逮捕决定,但葛某一直下落不明。同年8月10日,该院裁定该案中止审理,中止后超过两年,葛某仍下落不明,2008年9月9日,该院裁定该案终止审理。
2011年9月22日,葛某到淮北市中级法院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
该案继续审理后,该院查明,同年9月6日即葛某在此次归案前,其家人已代他增加赔偿王世贵家属50万元,取得谅解。
2011年11月22日,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再审宣判后,王世贵的家人还是不服,向安徽省高院提出申诉,称葛某雇凶杀害王世贵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审定性错误,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量刑畸轻,葛某缓刑考验内违反管理规定,淮北市中级法院再审仍然维持缓刑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017年11月24日,安徽省高院审查认为,他们的申诉不符合相关再审条件,驳回了他们的申诉请求。
后来,他们又以相的理由向淮北市检察院提起申诉,该院复查后决定不予抗诉。
2019年4月9日,他们向安徽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同年8月19日,该院回复称,经审查认为“此次申诉无新事实、新证据提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未果后,他们又向最高检提出申诉。2019年11月,最高检审理后回复称,“本该不符合抗诉条件,现予审查结案。”
王世英称,至今他们仍奔波在路上,认为葛某量刑畸轻,希望重判。
7、合肥“杀害女友藏尸冰柜案”,最终的审判结果如何?
犯罪嫌疑人倪某与女友严某发生争执,倪某杀死了严某并将尸体藏于冰柜中,最终的审判结果,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倪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倪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脱政治权利终生。
人与人的相处难免会有矛盾的发生,在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冷静处理,就像文中的这对情侣本来都是大好年华,谁知道会发生这种惨剧,最终,严某不幸丧失生命,倪某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一.案情回顾
倪某和严某是情侣关系,二人曾经在合肥市包河某小区内共同租赁房子居住,后来严某搬出出租屋,在另一所小区内单独租住的房租。在案发当天的下午倪某约严某一起吃饭,后来二人回到曾经共同租住的房租内,二人因为感情问题发生了争执,情绪激动的倪某用水果刀连刺严某二十几刀,在刺死严某后,倪某将严某分尸后藏于冰柜中。
在案发第二天,倪某回到杭州老家见到其母亲,在向母亲讲明情况后,母亲劝其自首,在第二天倪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居投案自首。公安机关迅速来到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了侦查并依法将倪某逮捕归案。
二.法院判罚的依据
法院认为倪某不能够正确处理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属于故意杀人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是,倪某在犯案后能够主动自首,并且对于犯罪情节也能够如实的全部供述,可以从轻处罚。而且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倪某的近亲家属对于严某的近亲家属做出了积极的赔偿,并且得到了严某近亲家属的谅解,所以,对于倪某的案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无期徒刑的判罚。
三.小编的个人意见
小编个人认为此事的主要责任人是倪某,倪某和严某本是情侣关系,在两人相处时如果遇到感情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的手段,因为倪某的一时冲动导致严某丧失生命,对于这样一个花季女孩确实是令人感到非常的惋惜,而且倪某也因为此事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使两个家庭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打击。
小编也提醒各位朋友,人与人的相处总会有着矛盾,在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处理,以协商为主,千万不能够用暴力处理事情,否则会使许多人受到伤害。
8、“华乐小区枪杀案”:五旬男子身无分文,为抢房产枪杀亲侄女,后来怎样?
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世界,但在有些人眼里,血浓于水的亲情,永远不可能比金钱更能吸收。在财富的诱惑下,人会变成残忍的恶魔,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个案例讲述了由于我的随机猜测而导致客观假设导致的枪击悲剧的故事。
2015年7月23日晚7时许,一市民向大连派出所报案,称中山区华乐小区有人持枪杀害一男子。两个人被枪杀了。警察接到报警,知道情况不好后,立即动员警察赶到现场,发现一男一女中弹,倒在血泊中。该名男子胸部中了一枪,该名女子中了四枪,均当场死亡。经调查,被害女子闫与该男子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该男子是闫的司机。
在犯罪现场,警方还发现了一个黑色背包,里面有手枪子弹和18发子弹。凶手把它留在现场是一个非常有用的线索。
幸运的是,这个小区有很多监控视频,清晰地捕捉到了整个事件。凶手头戴黑色鸭舌帽,上身穿着深色圆领t恤,下身穿着深色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红色条纹运动鞋。他一直躲在停车场。两名受害者下车时,他突然从侧面跳下,经过一番争吵后开枪将其击毙,然后惊恐地逃离现场。触目惊心,立功嫌疑人是女被害人闫永波,1960年4月23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他二十多岁出国工作,几年前才回来。因为经济原因,他一直住在父亲家里。
颜永波不是好辈。早在2013年6月,他就通过手腕买了两支气枪,一支藏在家里,另一支留在朋友家里。今年10月,严永波还特意赶到四川省甘孜县购买了一支仿64手枪和多发子弹,藏在家里。颜永波杀人动机可笑。因为侄女闫某不断去看望闫永波的父亲,给老人买很多保健品,感觉闫某想骗老人信任,抢财产,还谈父子关系,所以闫某和闫某矛盾很深,导致杀人。
2015年7月23日,犯罪分子阎永波来到阎家楼下,再次威胁阎远离父亲,不要胡思乱想,引发争议。阎永波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出他的仿64手枪,对着司机的胸口开了一枪,然后对着阎开了几枪。两人都因伤势严重当场死亡。警方确认凶手是严永波后,立即发布通缉令,停止对他的逮捕,第二天逮捕了他,并没收了模拟枪支。
2016年1月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严永波杀害亲属一案,最终裁定对方涉嫌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应当数罪并罚。严永波的命运是完整的,他活该。没有证据表明死者颜为了抢夺其家庭财产而照顾颜的父亲。也许严做这一切只是为了后辈对后辈的关心和照顾,但这是小心眼的严永波推测的。
颜永波所谓的抢家财只是他想象中的猜想,但他竟然因为这样荒谬的理由,夺走了两条生命,可见他人性的软弱,真相的触目惊心。作为局外人,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永远以宽容的心和善良的心对待别人的行为,不要放肆和多疑,更不要随意剥夺无辜者的生命。
9、合肥杀害女友藏尸冰柜案一审宣判,这样的审判合理吗?
非常不合理,这明显的就是故意杀人,而且杀人后还想要掩盖犯罪事实,杀完人后还清理了犯罪现场,这已经属于“情节恶劣”的范畴了,如果杀人不能够偿命,这就违背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搞不好还会出现一些效仿者。
如果从判决结果来看,因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已经算是很重的惩罚了。但如果看他翻案的过程,那么这就有些轻了,我国目前《刑法》最高是执行死刑,我个人认为他犯下的罪行足够构成死刑标准了。咱们来回顾一下案情。当时倪某约“前女友”严某吃饭,虽然俩人回到了出租屋内,俩人爆发争吵,然后倪某“连捅严某20多刀”后,将其“藏在冰柜”里,并且清理了“犯罪现场
”,试问这是普通的刑事犯罪么?如果是过失杀人,或者是故意伤害致死,会捅这么多刀?会清理犯罪现场?会处理尸体?这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就应该判死刑。
其实如果倪某在犯罪之后自首,或者的确是有一些不得已的苦衷,判了无期徒刑也没什么,但在犯案之前,他曾经在网上搜索过杀人、自杀是否有必要承担刑事责任”等问题,并看过电影《误杀》。也就是说,当时的他在内心已经有了杀人的念头和想法,而后来杀人也只是执行了这个念头而已,不知道这算不算预谋杀人?而且据说倪某杀害严某的时候,向其要不、背部等处连续攻击,咋看都不应该判无期。
而倪某去派出所自首也不是他主动去的,而是去先见了母亲,然后在母亲的陪同休下才去自首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他母亲的劝诫,可能他还不会去自首。不过据说倪某的家属主动、积极的赔偿被害人严某近亲家属的经济损失,最终被法院认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而这也是倪某某被判无期徒刑的主要原因。说实话,能够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这是挺不容易的,但这只是附带的民事赔偿,而死者严某难道就白死了?但咱也不是严某的家人,也无法为他们做主。
但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倪某应该判死刑,如果花钱就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如果给予赔偿就能被判无期,那么这是不是会让一些人认为“杀人可不判死刑”呢?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了“被害人家属得到了经济赔偿”,反而忽略了犯罪的客观事实,反正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我都认为倪某应该被判死刑,因为他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且不是自己主动投案自首的。
10、合肥凌晨发生命案,他们晚上为何会待在广场?
在八月三号的凌晨,在合肥市淮河路与阜阳路交口附近的人民广场一处小花园内有人员死亡。 而且在这起命案里面那位女士当场死亡了,男士也因为在送去医院的路上抢救无效而死亡了,死亡的女子40 多岁,死亡的男子50 岁左右 。他们晚上待在广场的原因是两人都没有工作,而且也没有固定居住的地方,所以夜晚只能在广场休息了。在八月三号的早上,警方赶到了这里,并在命案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据这名保安和周边的保洁人员介绍,8 月3 日凌晨,人民广场上一处小花园内有人员死亡,“听说是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都死了,但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都不清楚。”而且这两位死者当时都倒在了广场的小花园里面,两个人的相隔距离并不是很远。 是什么原因让这一男一女被杀害了呢?警察给出的回复是,目前具体原因还不清楚。我们会尽力调查的,尽快的给大家一个答复。
根据有的记者在警察那里得之到,在八月三号的凌晨的时候,这一男一女均死亡在淮河路与阜阳路交口附近人民广场上的一处小花园内 。
8 月3 日凌晨,在淮河路与阜阳路交口附近人民广场上的一处小花园内发生了一起命案,一男一女两人不幸死亡, 根据调查得知,这两个人都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固定居住的地方。
这样的两个人应该是没有什么仇家的啊,希望大家不要过于的恐慌,我们要相信警方的办案能力,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的。而且凶手也肯定会很快的抓住的,不会让他逍遥法外的。相关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女子在小花园附近睡觉,男子有干扰女子休息的动作,后两人互殴,还打斗至小花园内,发生了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