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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4 20:50:05

1、合肥市人社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合肥市人社局电话:0551-12333

在人社局官网下方可以看到:

(1)合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社局地址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12333还是全国的社保查询热线。

“12333”是人社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必须提供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秉承“倾听民意,服务民生”的服务理念。

12333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有的地方还提供电话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劳动监察案件受理等业务。

2、合肥社保局电话12333工作时间

合肥市人社局9月15日发布消息,今年6月开始,该局各业务单位咨询电话逐步统一合并至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市民可拨打12333咨询企业养老、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事宜。

据介绍,根据人社部相关意见,坚持全国一体化,以12333一个号码对外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人社局各业务单位咨询电话逐步统一合并至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目前,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63536390、63536392;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63536382;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63536141、63536185;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63532728、63536234将不再提供咨询服务,请统一拨打12333号码。

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时间为:1.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2.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

3、合肥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电话:0551-1233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41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25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0551-63536315


(3)合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合肥社保征缴中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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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肥社保咨询电话是多少?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1-1233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肥工作或定居政策。

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5)合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41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0551-63536315

6、合肥社保费征缴范围、缴纳方式、社保信息修改服务指南?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一)基银宴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虚搏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四)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

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在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参保人员(包括已经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医疗救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随单位参保的职工由单位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缴纳。

三、社会保险信息查询、修改、确认

(一)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参保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智慧人社”或支付宝生活号“合肥人社”,绑定电子社保卡,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使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自助机上查询打印;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通过合肥市政务服务事项“社会保险查询(证明出具)”进行查询打印;登录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查询。

(二)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

(三)

参保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30年确认,单位需携带相差御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

7、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局电话多少?

32457345545

8、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开户:
1.要带着从地税局领取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两份都要带着)(从地税局领这个东西的时候要带着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兄指派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逗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要盖上公章)
2.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失业职工要提供《失业证》或者是《劳动和社会保险手册》的原件(没有失业职工就不需要提供了)
4.《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
5.《录用人员登记表》一份(每个员工1人1份,上面需要盖公司公章);
6.劳动合同书(每人一份就行了,不需要把几份全都带着)
7.《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单位信息》电子档
8.公司公章(如果所有纸质资料都已盖上公章,可带可不带,但以防对方有需要,带着保险一些)
参保:
去政务新区的劳动及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二楼
一、备案所需资料
1.先到劳动局备案如:《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录用人员登记表》。补办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需要《原始工资表》(劳动局审核盖章后)到政务区申报。
2.缴纳社保流程,劳动合同一份,员工一寸蓝底照片2张,(在十三号窗口办理员羡贺工的社保卡业务,拿卡当日需要交18元/卡,)
二、办理时间:
劳动局和社保局的业务办理时间是早上九点到晚上五点,周六周日及大型节假日休息;
三、员工的入职参保手续便已全部完成。公司在24日之前办理完参保手续,在次月月头可在“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办理“入口进入,下载“单位缴费通知单”及“单位应收明细”后,就能看出公司哪些人员已参保,并于当月开始缴纳保险费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9、合肥市单位办理社保开户的地点和流程?

一、办理地点

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二楼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庐阳分中心);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3楼(经开包河分中心);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高新蜀山分中心);新站区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新站瑶海分中心)。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受理条件

新成立单位的注册地为本行政区内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五、申请材料

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新成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时,可以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向合肥市社保征缴中心(含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七、常见问题

1、首次开户以后什么时候缴费?

开户次月月初,在社保网站上打印缴费核定单,凭缴费核定单到所在区主管地税机关缴费。

2、社会保险缴费各险种费率是多少?

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7.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的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2%—1.9%之间,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等因素每年进行浮动。职工本人不缴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或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2‰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
5.上述各险种费率,如有调整,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说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额=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

3、社保登记开户后多久可以开通网上办理社保功能?

登记开户后,次月可以办理。

10、合肥市社保局在哪里

合肥市社保局

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在合肥人社局官网的最下方可以查询到,如图所示:

(10)合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41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25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62656755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551-64254962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0551-63536315

监察投诉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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